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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药品生产企业因检验使用到高氯酸钠是否需要申请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问题

信息来源:鄂州市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1-04-15
  诉求时间:2021年4月11日
  诉求内容:我公司为中药制剂企业,因检验需要需要购买高氯酸钠(易制爆化学品)1kg,请问是否需要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相关部门:鄂州市应急管理局;相关事项: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申请)
  答复时间:2021年4月15日
  答复内容:关于咨询药品生产企业因检验使用到高氯酸钠(年用量不足1kg)是否需要申请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问题收悉,经市应急管理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57号令)及相关文件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以及使用量的数量标准作了相应规定。贵单位作为中药制剂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规定的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企业目录之列,且高氯酸钠也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之列。因此,贵公司不需要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答复单位:鄂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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