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为确保我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3月30日—31日,市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赵瑞安、四级调研员徐连民分别带队,会同各区应急管理局(葛店开发区安监局、临空经济区应急办)、公安局和检察院开展烟花爆竹领域经营安全大检查、大督查行动。
检查组对全市5个区11个乡镇4家批发企业、22家零售店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经营门店是否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是否存在一证多点经营、擅自设立储存场所,超量、超许可范围储存或违规经营非法烟花爆竹行为,零售店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进出货台账、产品流向登记是否按要求填写,购买人是否按要求签订烟花爆竹燃放承诺书,是否存在生产、销售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的行为。此次检查组针对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及春节期间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隐患64处,都责成辖区应急管理部门督促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规范经营、规范管理;对3家零售经营店(点)同类隐患反复出现,现场暂扣经营许可证;督促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流向登记表》和《购买人燃放承诺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经营意识。
此次检查行动突出“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规范批发零售经营市场、严格安全监管”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烟花爆竹市场秩序,为清明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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