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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7-310053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7年11月14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14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鄂州安字2016〕1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鄂州市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中央、省驻鄂州和市直企业:

现将《鄂州市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鄂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2月17日     

 

                                                       

 鄂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17日印发


鄂州市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围绕“三个确保”,即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指标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走在全省前列,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依法治理、深化改革齐头并进,狠抓责任落实、法治建设、专项治理、风险防控、体制建设、基层基础和宣传教育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突出绩效管理,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规定落实

1、推进党政同责常态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重要指示,推进党委政府在决策部署、制度建设、舆论导向、宣传教育、监督实施等方面落实“同责”责任,建立相关配套措施,实现同频共振。

2、推进行业监管常态化。贯彻落实《鄂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逐一厘清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并在“三定”方案中予以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负有专项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直接责任。市安委会要综合运用督查检查、情况通报、目标考核、事故查处等手段推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3、推进绩效管理常态化。建立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制度,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述职制度,抓好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评价,履职情况作为组织部门考核评价党政领导干部的约束性指标。

4、推进指标控制常态化。建立弹性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制度,重点考核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事故起数等控制指标,对较大以上事故实行零控制。市安办定期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通报各地和相关部门事故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5、推进失职追责常态化。落实失职追责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办法》,强化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事后问责与事前、事中问责相结合。实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市级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未完成、重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未完成和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日常考核不合格的地区、部门,以及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启动问责约谈程序。

二、运用综合手段,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用“两化”体系建设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借助“两化”体系建设平台,实施“互联网+隐患治理”,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信息平台实时监控、监管部门精准执法,把企业推向安全生产管理最前线。

2、用安全管理考核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按属地、行业管理原则,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企业向安监部门签订安全责任状,建立针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评价机制,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落实的视情况分别实行公开曝光、黑名单管理、进行失信惩戒、开展重点执法等措施进行管理。各地、各相关部门每半年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实行等级评价。

3、用安全生产失信惩戒机制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延伸完善社会诚信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建全诚信等级评定、不良信息记录“黑名单”制度,把企业责任落实、“两化”体系建设、隐患治理、职业健康管理、企业培训教育及相关人员持证上岗等内容纳入社会诚信体系进行管理。对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动制裁,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4、用行政执法手段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挂牌督办、问责约谈、“黑名单”等行政执法管理手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加大对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个人处罚和行业准入等法律规定。

三、突出依法治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强化过程执法力度。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狠抓联合执法、暗查暗访,促进监管部门执法人员阳光行政和企业增强守法自觉性。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手段,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比武活动,提高执法业务水平。严格过程执法程序,制定执法手册,统一执法文书,坚持依法执法。建立执法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执法过程留痕。

2、强化重点执法力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法执法计划,根据监管执法检查情况,确定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控、重点督办,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责任、挂牌督办等执法措施,强化震慑作用继续开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安全生产谈心对话活动。

3、强化“打非治违”力度。继续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领域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无证、证照不全、超许可范围、不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等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经发现,依法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业、停电、停供(火工产品)、扣押、提请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4、强化事故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强化事故问责。对典型事故实施挂牌督办和提级调查,强化事故问责,从严从重追究事故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突出综合治理,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治本攻坚

1、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油气管道、冶金、粉尘防爆、涉氨制冷、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城市建设运行安全风险防范,突出公共建设工程、高层建筑、道路桥梁、燃气管线、地下管道等行业,全面排查分析安全风险。

2、推进安全生产源头监管攻坚。以危险化学品、高危粉尘、高毒物品、油气管道,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为重点,加强城乡规划、“三同时”建设等各环节、全过程安全管理。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各类产业园区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探索建立行政许可事中、事后有效监管模式,从源头上把住安全条件准入关。

3、推进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攻坚。对已挂牌督办的市级重大安全隐患,要按照“五落实”的要求,逐一按时间节点整治到位,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要按照“一票否决”制度予以兑现。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重大隐患排查、登记、筛选、上报工作,层层排查筛选出一批年度市级、区(部门)级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重大隐患整治进展缓慢的,按照有关规定问责追责。

4、推进安全生产信息技术管理攻坚。启动安全生产信息化工程建设,加快建立全市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深化“两化”平台与非煤矿山、剧毒化学品、道路交通、公交客运、特种设备、地质灾害信息系统业务融合,积极推进“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

五、突出改革创新,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

1、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提质增效。完善“两化”体系建设考核办法,强化绩效考核。建立考核通报制度,对监管部门实行月通报,质量和七个一的季考核,培训年考核。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绩效考核结果逐级进行反馈。鼓励和督促企业自主上报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分级评级管理,对考核评定为4级的企业,采取公告、约谈、处罚、进入黑名单等方式严格管理,实现由重结果向重过程的转变。

2、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提质增效。完善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机制,继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执法检查、事故查处,指导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小微企业达到全覆盖。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和业绩考评,推进第三方服务安全生产规范化、常态化。

3、职业卫生安全监管提质增效职业卫生隐患排查纳入隐患排查信息管理系统,逐步推行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管。选取部分区、开发区(新区)的高危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一体化试点工作,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推动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实现动态跟踪和闭环监管。

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质增效。研究制定四级标准化创建达标标准,督促和鼓励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扩大标准化创建的覆盖面,已达标企业积极创造条件提档升级。提高企业信息化、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加强对标准化创建评审单位的监管,规范标准化创建工作。

5、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提质增效。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对安全生产实行过程量化考核,推动目标考核常态化。抓好考核结果运用,每季度对管理目标进行评议,评议占考核目标总分30%,每季度公布一次评议结果。建立分级、差异化目标考核体系。对各地的考核区分党委政府、安监局(站)两个层级,分别确定责任目标和考核主体,实施以责定考。

六、突出安全宣传,做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深化安全生产媒体宣传。巩固报纸、电视、网站传统媒体主阵地作用,建立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阵地,不断深化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新闻宣传和知识技能传播。

2、深化安全生产社会宣传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抓好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公益宣传、先进典型宣传和事故警示教育。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建设、安全乡镇创建,努力培植一批安全文化标杆。

3、深化干部安全生产教育。推进安全生产教育进党校,实现党校开设安全生产课程常态化。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轮训制度,对地方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全面教育学习。

4、深化安全生产培训。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推进安全生产教育考试机构基地建设,实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算机考试。搭建共享的安全培训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网上培训、网上学习、网上考试。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主体责任。

七、突出基层基础,强化安全生产能力保障

1、加强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将安全生产植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网格化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网格化规程和制度,充分发挥村(社区)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信息联络、隐患排查治理、非法违法行为初期处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加强安全科技运用。突出抓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砂胶结回填采矿技术、三等以上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技术、易燃易爆储罐阻隔防爆技术推广工作。在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3、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政企衔接,推动落实企业先期处置、地方政府属地处置责任。实现高危行业、规模以上企业预案编制备案全覆盖。加强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初期或者险情现场处置能力。

4、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推动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明确安全监管机构和专职人员,开发区要独立设置安监机构,行政村(社区)设立专兼职网格员队伍。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改善工作条件和执法环境。开展安监人员监管执法业务培训,通过委托执法、协同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提高监管能力。

5、加强安监队伍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安全监管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坚持“两个责任”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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