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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7-310077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7年11月14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14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鄂州安字2017〕3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鄂州市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中央、省驻鄂州和市直企业:

现将《鄂州市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鄂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1月19日     

 

 

                                                        

 鄂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9日印发

鄂州市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7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关键一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围绕“三个确保”,即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指标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建成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紧密结合鄂州实际,着眼于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法治建设、体制建设、基层基础和宣传教育等工作,进一步推进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设试点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1、强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重要指示,强化党委组织领导责任,运用综合督查、目标考核、事故查处等手段,督促各级党委落实《鄂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实施办法》,履行考核评价体系建设、纪律责任追究、宣传教育支持、监管机构队伍建设等职责。落实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其他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制度。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述职制度,每年各地党委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向市安委会提交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报告。抓好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评价,将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作为组织部门考核评价党政领导干部的约束性指标。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参与综合性评比表彰事前征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意见制度。

2、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鄂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逐一理清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行业主管部门要把自己的责任履行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负有专项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直接责任。市安委会要综合运用督查检查、情况通报、目标考核、事故查处等手段推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但凡是没有履行责任的,要严肃实行问责追责。

3、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以强化管理考核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企业向属地、行业监督部门签订安全责任状,建立针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评价机制,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落实的分别实行公开曝光、黑名单管理、失信惩戒、开展重点执法等措施进行管理。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挂牌督办、问责约谈行政执法管理手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加大对事故企业、重大安全隐患企业、非法违法企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执行个人处罚和行业禁入等法律规定。各级政府、各行业分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具体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二、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1、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把学习贯彻落实《意见》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全面学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加强宣贯工作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成立专门组织,建立统一领导、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同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有效合力。通过层层举办研讨会、辅导讲座、干部轮训、专家解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把《意见》精神实质宣传到每个党员干部,每个企业员工。

2、迅速制定贯彻实施意见。今年上半年出台我市贯彻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责任目标导向,紧密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紧紧围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理顺监管体制机制、推进依法治理、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细化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等。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本行业贯彻实施方案。

3、迅速建立督办督查制度。把贯彻落实《意见》和我市贯彻实施意见的情况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督办事项和各级安委会督查巡查重点内容。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各地贯彻落实《意见》和我市贯彻实施意见的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推进贯彻落实《意见》的深入开展。

三、深化安全生产改革创新,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

1、着力构建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抓住当前我市作为国家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城市的机遇,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做到“三个同步”,即理论研究与项目开发推进同步、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同步、人才培训和工作推进同步。把风险管控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风险管控的领导,切实推进,确保国家试点任务取得重大突破。各地区各行业都要分析、研判、排查本地的各类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标准,落实风险管控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对风险实行挂牌公示。牢固树立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安全生产“牛鼻子”的理念,遵循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发展路径,先建成后完善,实现双向管控平台标准化、模式化、自动化、简便化,在2017年6月底前,初步建成重点行业领域和公共安全风险的数字化平台及管控体系,完成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给我市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的试点城市工作任务。

2、着力完善“两化”管理体系建设。坚持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以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为支撑,以网络信息系统为平台,以企业自查自报、部门实时监控为核心,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企业监管不能实现全覆盖,企业不知道隐患查什么、怎么查、如何改,监管部门不知道管什么、怎么管,以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等问题。在全市各地区、各行业全面深化“两化”体系建设。结合“两化”体系实施,配套完善安全风险评估机制、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等制度,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

3、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全覆盖。全市所有网格单位都要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对涉及到的红白喜事、消防安全、校车使用、道路运输、非法营运等具有网格管理特点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要逐级上报。上一级网格管理责任单位要对上报的问题,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4、着力探索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机制继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执法检查、事故查处,指导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小微企业达到全覆盖。积极引导企业采用独立购买、政企联合购买、季节性服务、点对点服务等多种形式自主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在巩固现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从提升质量、扩大覆盖面入手,进一步完善专家库建设。改进专家管理方式,调整专家分类,广开征集途径,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专家入库标准;加强专家评审现场管理制度建设;扩大监督范围,尝试对评审专家名单进行公示。

5、着力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遵照省关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细则、规定,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和相关要求,落实企业自主、优化服务、加强监管、确保质量的原则要求。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结果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体系,安全监管执法部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

四、突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推进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油气管道、建筑施工、粉尘防爆、涉氨制冷、职业卫生、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城市建设运行安全风险防范,突出公共建设工程、高层建筑、道路桥梁、燃气管线、地下管道等行业,全面排查分析安全风险。

2、推进安全生产源头监管攻坚。以危险化学品、高危粉尘、高毒物品、油气管道,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为重点,加强城乡规划、“三同时”建设等各环节、全过程安全管理。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各类产业园区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探索建立行政许可事中、事后有效监管模式,从源头上把住安全条件准入关。

3、推进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攻坚。对挂牌督办的市级重大安全隐患,要按照“五落实”的要求逐一按照时间节点整治到位,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要按照“一票否决”制度予以兑现。继续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重大隐患排查、登记、筛选、上报工作,层层排查筛选出一批市级、区(部门)级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重大隐患整治进展缓慢的,按照有关规定问责追责。

五、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水平

1、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坚持依法执法,增强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过程执法,狠抓联合执法,实现市直管企业、重点企业和行业管理企业执法全覆盖。

2、强化重点执法力度。根据监管执法检查情况,确定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控、重点督办,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挂牌督办等执法措施,强化震慑作用。对执法检查结果进行检查督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实绩,执法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通报、及时移交、及时查办,在全市形成高压态势,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

3、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实施“黑名单”制度,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事故多发或年内发生死亡事故以及被立案处罚的企业,纳入企业不良诚信记录,通报相关部门,作为企业在土地审批、贷款、融资和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工作向“两化”体系建设、“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等行政管理执法工作延伸。

六、营造社会安全宣传氛围,做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1、深化安全生产媒体宣传。巩固报纸、电视、网站传统媒体主阵地作用,建立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阵地,不断深化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新闻宣传和知识技能传播。

2、深化安全生产社会宣传开展全民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防灾减灾及避险能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抓好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公益宣传、先进典型宣传和事故警示教育。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普及安全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全面推进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乡镇创建,努力培植一批安全文化标杆,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3、深化干部安全生产教育。推进安全生产教育进党校,实现党校开设安全生产课程常态化。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轮训制度,对地方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全面教育学习。

4、深化安全生产培训。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教育考试机构基地建设,搭建共享的安全培训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网上培训、网上学习、网上考试。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主体责任。

七、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强化安全生产能力保障

1、加强安全科技运用。扎实推进非煤矿山“五化”建设(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树立2家“五化”建设典型,探索可在全市推广的典型经验,强化矿山提升系统控制设备机械自动化,积极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和装备,试点推进非煤矿山生产作业机械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关于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目录的要求,严把准入关口。

2、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政企衔接,推动落实企业先期处置、地方政府属地处置责任。实现高危行业、规模以上企业预案编制备案全覆盖。加强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初期或者险情现场处置能力。

3、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推动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明确安全监管机构和专职人员,开发区要独立设置安监机构,行政村(社区)设立专兼职网格员队伍。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改善工作条件和执法环境。开展安监人员监管执法业务培训,通过委托执法、协同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提高监管能力。

4、加强安监队伍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安全监管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坚持“两个责任”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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