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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8-310089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8年04月18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18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鄂州市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人民为中、预防为主、过程为要、久久为功”的工作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抓手,以《中共鄂州市委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以改革为动力,抓好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落实见效,推动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提升和制度管理体系建设,加快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一无一降”目标的实现,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为我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航空大都市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一、深化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一)加强改革宣传力度。贯彻落实2018年安全生产“改革年”的各项决策部署,通过辅导讲座、干部轮训、专家解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继续深入宣传中央、省和市安全生产改革意见精神,集中宣传报道各地学习贯彻、狠抓落实改革意见的经验做法,营造深化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重点改革任务。去年出台的《中共鄂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意见》,围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改革完善监管机制、大力推进依法治理等六大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安委会专门下发文件,就我市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行任务分解,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分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强化督办督查,把贯彻落实《意见》和我市贯彻实施意见的情况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督办事项和各级安委会督查巡查重点内容。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各地各部门贯彻实施意见的情况进行通报。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强化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立相关配套措施,明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做到职责明晰、任务具体、责任到人。协调相关部门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推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

(二)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逐一理顺市安委会及20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安全监管职责,完善专委会运行机制。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推动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纳入“三定”规定,推动积极研究制定相关部门安全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推动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三)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责任落实也是事故隐患的观念,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作为重大隐患来对待,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内容具体、考核严格、问责有力、执行到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设置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置专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凡未按要求配备到位的,一律进行联合惩戒、精准执法。建立针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评价机制,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挂牌督办、问责约谈等手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

(四)强化安全生产失职追责。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推动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三大责任体系落实。贯彻落实《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移送办法》,狠抓一批典型违法违规事故处理,层层传导压力、层层狠抓落实。

三、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

(一)完善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体系建设。牢固树立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安全生产“牛鼻子”的理念,不断地完善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督促企业按照《鄂州市遏制重特大事故总体建设方案》要求,主动排查、主动联网、主动对接,切实推进鄂州市双重预防信息平台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建立以市安委会牵头的各区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平台的运行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对存在的问题和监管的漏洞提出有效管理措施,对存在问责的情形,由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批评、约谈、追责。

(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抓好“两化”体系建设的“提质增效”工作,把隐患排查的质量作为“两化”体系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考核、强化督办、强化落实,着力补齐短板,持续不断地将“两化”体系建设工作引向深入。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全域覆盖、资源整合、上下联动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监管区域全覆盖,全面提高安全生产事故防控水平。

(三)推进城市安全发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大力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制定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及细则,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动城市以安全为前提制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城市规划、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等专项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

四、从严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一)强力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建立地方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的联合执法机制,对事故频发、非法违法行为集中的行业领域和地区进行重点执法,从严、从重集中打击和整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停产停业整顿,并实施上限行政处罚;对非法和严重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确保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准确把握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精准施策,持续开展以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油气输送管道、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做到全覆盖,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彻查各类安全隐患。结合供给侧机构性改革,运用行政审批、监管执法等手段,积极配合推动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淘汰落后工作。

(三)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源头监管。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高危粉尘、高毒物品、油气管道,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为重点,加强城乡规划、“三同时”建设等各环节、全过程安全管理。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及环境敏感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转产及过程安全管控。探索建立行政许可事前、事中有效监管模式,从源头上把住安全条件准入关,各类产业园区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四)强力推进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组织专家排查各类隐患,采取挂牌督办、问题曝光、问责约谈、行政处罚等多种形式来消除隐患的增量。对挂牌督办的市级重大安全隐患,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要求,逐一按照时间节点整治到位,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适时开展去年市级挂牌督办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强化媒体监督。

五、扎实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

(一)结合职业健康“打非治违”和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深化“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突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督执法,对近几年已经开展专项治理的船舶制造、非煤矿山、危化、冶金、钢结构制造、汽车维修和使用“粘胶剂”等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执法。围绕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执法专项行动,突出水泥行业执法。

(二)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精心组织《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两个时间节点的集中宣传,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培训,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健康培训主体责任。

六、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水平

(一)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充实精干执法力量,下沉到一线。针对突发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行业,找准监管执法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精准发力,强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联合执法、典型曝光。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等,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建立安全生产案件移交制度,加大对群众举报线索和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案件查处力度。要把严格执法贯穿于安全监管工作全过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水、停止火工品供应、吊销执照,以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形成高压态势,强化震慑作用。

(二)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以《中共鄂州市委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意见》为指导,根据《关于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文件要求,推动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提升和制度管理体系建设,规范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充实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力量,确保乡镇安全监管机构、编制、人员、装备、经费、办公场所“六个落实”按要求全部到位。逾期未落实到位的,将启动追责程序。

(三)加强安全科技运用。扎实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重点在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强制推行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加快建设安全生产数据库和综合信息平台、安全监管执法等应用系统,注重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不断提升预测预警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工作成效。

(四)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推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政企衔接,推动落实企业先期处置、地方政府属地处置责任,实现高危行业、规模以上企业预案编制备案全覆盖。加强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初期或者险情现场处置能力。

七、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素质

(一)着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文化下乡等活动,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的主阵地作用,不断深化和拓展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阵地,深化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新闻宣传和知识技能传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强化社会监督。

(二)着力提高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把安全培训情况纳入安全执法内容,依法严厉打击持假证、假培训、培训不严格的行为;对生产安全事故,一律倒查追究安全培训的责任。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采取网络培训、集中封闭培训、持证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培训形式,对全市安监系统新入职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在全市安监系统分期分批开展脱产封闭式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并于10月份开展一次执法业务“大比武”,切实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工作能力。开展全民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灾减灾及避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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