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3年工作指导书第2期

信息来源:鄂州市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3-01-16

安全工作指导

 

2 (总57期)

 

鄂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1月16日

                                                                                 

 

主题:一季度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

 

一、风险形势分析

2022年全市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21起,死亡23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0%,39.5%。其中,工矿商贸事故9起,死亡10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2.6%,52.4%;道路运输事故12起,死亡13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5%,23.5%。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全市安全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实现了“一无两降”的总目标。成绩来之不易,但问题仍然突出。一是疫情防控新阶段安全生产面临着新挑战。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优化和经济政策效果的持续显现,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信心得到进一步激发,复工复产加快、复商复市回暖,工业企业大规模复工,各类景区恢复营业,铁路货运继续保持高位运行,客流明显回升,邮政、快递揽收数量加大、流通速度加快,安全风险增大。二是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面临着新问题。岁末年初是一年中极其特殊敏感时段。从季节看,冬季雨雪、冰冻、雾霾、大风等恶劣天气频繁,公路出行、道路运输安全保畅压力巨大,建筑室外施工设备设施雨雪积留易导致人员作业事故。低温天气对企业特别是危化品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防寒、防冻、防泄漏都带来较大压力。冬季燃气用量激增,运输和使用环节都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群众用火、用电、用电器取暖等环节风险增大,必须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和火灾防控。三是特殊时期企业安全管理出现疏漏。一些企业事故隐患得不到及时排查治理,“三违”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制止,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仍然较弱,过程风险仍然较大。企业企业管理人员、员工在疫情影响下,身体处于健康恢复期,有可能导致精力不济、操作不规范,极易导致事故发生。

二、防范措施

一要压实安全责任。各区、各专业委员会和市有关部门要把市安委会印发的《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作为必备的“工作手册”,严格对照《各专业委员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79项措施,在元旦、春节、“两会”等三个重要时间段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跟踪督办,推动整改落实。要上好新年安全生产“第一课”和节后复工复产“收心课”,确保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安全行为、安全管理都在状态。

二要突出重点防范。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企业自查与行业抽查相结合、行政执法与专家服务相结合、群众监督与联合督办相结合。检查内容做到“十个突出”,即突出今年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和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暴露出的重点问题;突出省市督导检查交办问题隐患整改;突出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经营性自建房、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通信、食药消费、应对极端天气以及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等民生保障;突出疫情防控新政策落地节后复工复产必备条件;突出外委施工、有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限电停限产等重点环节;突出学校、医院、商业、文化娱乐场所、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突出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突出安全问题隐患长期零报告的企事业单位。

三要强化监管执法要按照“分行业、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的原则,全面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逐一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加强跟踪检查,强力督促整改;要加强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管控,落实专人盯守,严防明停暗开、假停假改,严防死灰复燃。对存在重大隐患且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坚决防止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而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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