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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作指导书第4期

信息来源:鄂州市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3-01-28

安全工作指导

 

4 (总59期)

 

鄂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1月28

                                                                                 

 

主题:关于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管理的提示函

 

春节期间,部分生产经营活动中断,设备停复机、人员停复工,都会对安全工作带来不确定。特别是长假过后,大批企业将陆续恢复生产经营,“节后综合症”等多种因素叠加,易诱发安全生产事故。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确保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要落实“三个一”。各地、各专委会和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进行一轮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开展一次设备设施全面维检。部分流动性较大的行业节后可能出现新员工大量到岗情况,要认真落实对各级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新招录的特种作业人员、转岗换岗人员和休假人员进行系统性培训教育;不培训不上岗,考试不合格不上岗。要妥善制定、执行设备、装置停复机方案,把风险隐患考虑得更周全、更细致;对长假期间停机的设备,要加强开机运行前的检查,落实风险防控技术措施,做到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开工。

二、要强化“三必须”。一是必须加强复工复产前岗位风险隐患排查。既要组织开展全流程、全覆盖、无死角的岗位风险隐患大排查;又要查管理岗位精力不集中、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落地等思想隐患,坚决堵住属地、行业、企业管理漏洞。。二是必须严格危险作业审批。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登高、起重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管控,强化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井下作业等危险性较大作业环节安全监控。三是必须加强外委施工安全管理。严把资质、资格审查关,做好教育培训,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搞好安全技术交底;严格现场管理,避免因交叉作业导致的安全隐患。

三、要加强督导服务。各地、各专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今冬明春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安排,深入不放心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一次复工复产专项检查服务,对企业复工复产必备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把关确认,确保复工复产全过程安全受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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