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整合优化全区应急力量和资源,构建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鄂城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乡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组建工作,于5月8日在第九届区委第93次常委会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乡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方案》,并同会议纪要一起印发,率先一步在全市成立乡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
《方案》提出了组建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具体措施,各乡镇、开发区、街道办要将新组建的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的内设机构,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救灾等职能整合优化,纳入应急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并承接各乡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等工作。
《方案》要求,各乡镇、开发区、街道办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明确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安排一名党委副书记或党委委员分管应急管理工作,并做好人员转岗。各乡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将安监站(局)、农办、民政办原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救灾等工作的人员转岗到应急管理办公室,转岗人员要人岗相适、能力匹配、业务精湛、作风优良。
目前,各乡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均已按要求完成组建,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鄂城区应急管理局)
网站地图 鄂ICP备05017375号 主办单位:鄂州市应急管理局 E_Mail:ezajj@sina.com 邮编:436000 业务咨询电话 027-60876666 联系人:杨升 联系电话:027-60699655 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89号 网站标识:4207000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