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郭某某
诉求时间:2023年4月7日
诉求内容:本人1991年开始在程潮铁矿工作,1996年开始从事电工,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已有10年以上,根据相关规定可申请6年一次复审考试,前往应急管理局培训中心被主任告知本人不符合条件拒绝办理,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答复时间:2023年4月8日
答复内容: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令第30号)第二十一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及“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的规定。经我局核查投诉人的相关证书在国家应急管理部官网上的持证信息,该投诉人投诉情况不属实。投诉人现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证2个(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其中:低压电工作业应复审日期为:2023年9月8日前;高压电工作业应复审日期为:2023年10月28日前。因此,该投诉人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令第30号)相关规定,按期复审,不存在按个人意愿延期复审。
答复单位:鄂州市应急管理局
网站地图 鄂ICP备05017375号 主办单位:鄂州市应急管理局 E_Mail:ezajj@sina.com 邮编:436000 业务咨询电话 027-60876666 联系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0698099 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89号 网站标识:4207000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