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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自行购买柴油罐储存柴油审批手续

信息来源:鄂州市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4-03-05
  来信人:吴女士

  诉求时间:2024年3月2日

  诉求内容:咨询自行购买柴油罐储存柴油审批手续。

  答复时间:2024年3月5日

  答复内容:《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柴油安全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17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成品油许可及监管相关事项的通知》(鄂应急发〔2023〕1号)等文件中明确指出:“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柴油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执行。”“企业自用的汽油、柴油等成品油加油设施,不对外经营且仅为自有车辆提供加油服务的,不需要进行安全生产许可。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加强管理,完善安全设施,确保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负有成品油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应依法督导企业落实行业监管要求。”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的通知(鄂应急发〔2023〕5号)要求,“工贸行业配套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建设项目要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有关规定”。

  答复单位:鄂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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