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
“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驻市企业:
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问题依然较为突出。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监管,推进依法治安,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2号)和省安委会要求,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015年8月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真正深下去、严起来,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系列活动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为我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检查重点。全面检查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统称各单位)。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输油管道、油气罐区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部位,校车、客车和旅游大巴等重点车辆,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农村、山区、风景区道路等重点路段,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对近期发生事故暴露出问题的地方、行业领域开展检查。
2.检查内容。
(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情况。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4)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
(6)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二)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非煤矿山:重点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产停建指令、尾矿库违规排放等行为,整治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采石场不分台阶开采等问题。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以及无证非法生产或一证多厂等行为,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以及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
3.交通运输:重点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船舶超航区航行等行为,整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客运车辆特别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开展安全宣誓、不佩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及山区道路限行规定,船舶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违规航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
4.建筑施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5.消防: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
6.粉尘涉爆: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整治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同时,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客车驾驶员安全宣誓活动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粉尘作业使用场所安全专项检查、电梯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长江等内河客运安全管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等紧密结合,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
1.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动员、层层落实,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各区、开发区(新区)、街办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各部门组织对本行业领域所有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二)集中整治。
1.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2.加强督促检查,开展暗查暗访,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到处。
(三)巩固提升。
1.对重点地区和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市安委会将组织7个综合督查组于9月底和12月底对各地开展2次综合督查(具体分组名单见附件1)。
2.各地、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实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创新工作方式。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三)严格检查执法。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五)坚持综合治理。实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附件:1、鄂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
工作综合督查分组名单
2、鄂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
工作综合督查细则
鄂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鄂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
鄂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综合督查分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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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 |
督查人员 |
督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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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
组长:虞竹隽 成员:董滨、吕军、宋微 |
鄂城区、凤凰街办、鄂城新区、市公安局、市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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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组长:肖辉国 成员:吴少波、主艳萍、刘杰 |
华容区、三江港新区、市农委、市工贸公司、市烟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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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
组长:郭贵初 成员:齐磊、周岩、黄扬金 |
梁子湖区、古楼街办、梧桐湖新区、市卫计委、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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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
组长:任东 成员:肖运堂、游红卫、单丽飞 |
葛店开发区、红莲湖新区、市城建委、市商务局、市水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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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组 |
组长:马义春 成员:熊玉平、姜界虎、邵晓林 |
鄂州开发区、西山街办、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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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组 |
组长:方小平 成员:夏丽萍、周军、程亚芳 |
花湖开发区、市国土局、市供销社、市气象局、鄂州海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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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组 |
组长:董兰玉 成员:邵卫东、张志红、杜建刚 |
市文体新广局、市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粮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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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督查车辆由各组组长安排。 2、各组在督查区、街办时,抽查乡镇、社区不少于2个、企业不少于3家;督查市安委会成员时,抽查企业不少于2家。 3、督查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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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鄂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综合督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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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评项目 |
标准分(100分) |
考 评 方 法 |
扣分原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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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立健全“党政同责”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
6 |
1、未实现“五级五覆盖”的每缺1项扣0.5分; 2、企业未实现“五落实五到位”的每缺1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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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 |
8 |
1、未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的扣2分; 2、对安全生产工作、隐患整改、购买和更换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投入不到位的扣3分; 3、未对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扣2分; 4、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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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情况 |
10 |
1、未对所有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的每少1家企业扣 0.5分; 2、未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检查的扣2分; 3、在大检查中,未发现隐患的扣2分; 4、发现隐患未提出整改措施的扣2分; 5、未对隐患督促整改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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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评项目 |
标准分(100分) |
考 评 方 法 |
扣分原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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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落实事故和重大隐患挂牌查处和督办制度情况 |
6 |
1、今年发生的事故未按“四不放过”原则查处到位的扣3分; 2、市、区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未按期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扣2分; 3、对事故未追究责任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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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落实应急救援机制情况 |
6 |
1、未建立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的扣2分; 2、未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的扣2分; 3、未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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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情况 |
10 |
1、未对无证或证照不全企业打击处罚的扣2分; 2、未对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产停建指令、尾矿库违规排放的企业打击处罚的扣2分; 3、未对企业违章违规生产、盲目生产查处的扣2分; 4、未对采石厂不分台阶开采查处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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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开展危险化学品等专项整治情况 |
10 |
1、未对危险化学品开展专项整治的扣2分; 2、未对烟花爆竹市场开展专项整治的扣2分; 3、未对油气输送管道开展专项整治的扣2分; 4、未对油气罐区开展专项整治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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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评项目 |
标准分(100分) |
考 评 方 法 |
扣分原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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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展交通运输专项整治情况 |
10 |
1、未对客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开展专项整治的扣2分; 2、未对船舶开展专项整治的扣2分; 3、未对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车辆及司乘人员开展专项整治的扣2分; 4、未对农村、山区、风景区道路开展专项整治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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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
10 |
1、未对大型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扣2分; 2、未对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扣2分; 3、未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扣2分; 4、未对网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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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情况 |
10 |
1、未对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行为进行查处的扣2分; 2、未对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进行查处的扣1分; 3、未对超资范围承揽工程进行查处的扣2分; 4、未对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进行查处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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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评项目 |
标准分(100分) |
考 评 方 法 |
扣分原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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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开展粉尘涉爆专项整治情况 |
8 |
1、未对企业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进行查处的扣2分; 2、未对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行为查处的扣2分; 3、未对企业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查处的扣2分; 4、未对企业粉尘清理不及时查处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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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情况 |
6 |
1、未对各类电梯特种设备进行专项整治的扣2分; 2、未对游乐场所特种设施设备进行专项整治的扣2分; 3、未对行车、吊车、叉车等特种设施进行专项整治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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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工作内容不涉及的项目不扣分;
2、综合督查采取查资料、看原始记录、随机抽查乡镇、社区和单位(企业)等方式进行;
3、具体综合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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