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应急管理局 日期:2015-12-02

鄂州安字〔201524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

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中央、省驻市企业: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

节日期间,群众活动多,人员流动大,交通运输繁忙,生产任务繁重,又值寒冬冰雪季节,各类事故易发,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工地、各类学校等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把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结合季节和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层层抓好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安排、亲自带队检查;分管领导要做好具体安排,督促、指导本地、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市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好相关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活动,检查情况汇总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安委会办公室派出五个督查组(见附件)对各地、各单位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检查督查,督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继续生产经营的单位,要严格安全管理,落实领导带班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要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松懈麻痹情绪,确保生产安全。

二、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元旦、春节期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薄弱环节,继续深入开展“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一是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安全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冬季特点,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和化工企业冬季停产检修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切实防范翻车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的发生,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被盗、丢失、流散或泄漏。

要认真落实民爆器材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行为,并妥善做好已关闭或停产企业的药料、成品、半成品处置存放工作。

二是切实加强非煤矿山的安全整治与监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坚决取缔关闭各类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严厉打击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开采行为。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深入细致地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加强源头治理。要落实安全措施,加强重点防控,防止采空区塌陷、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等事故的发生。

三是切实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元旦、春节期间是交通运输的高峰期,也是交通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各级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大力整治“三超一疲劳”、酒驾、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做到发现一处,处罚一处,整治一处。要针对冬季雨雪大雾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合理调配运力,及时疏导旅客,确保春运安全有序。严格长途客运、危险品车辆驾驶人资格准入,合理安排车次,强化车站、码头、渡口安全检查,坚决防止乘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船),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做好恶劣天气的应急工作,适时实行交通管制,防止特殊天气造成意外事故。

四是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节前要组织力量,对商场、医院、影剧院、饭店、宾馆、码头、酒吧、学校、旅游景点、网吧、城市广场等公众聚集和商贸服务场所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要对各类游乐设施和交通运载工具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运行。

五是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冬季是特种设备运行的重要时段,特种设备主管部门要把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管道、起重设备、贮运工具等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作为检查重点,严密排查,严格监管。同时,要坚决打击非法制造、安装、使用和无证操作行为,从严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六是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冶金、建材、电力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导致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生产安全。

七是切实加强企业停产、复产安全监管工作。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把高危行业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关。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复产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复产验收,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

八是切实加强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元旦、春节期间活动多,要严格报批程序,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节日期间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防范火灾伤亡、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三、切实加强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天气气候特点,立足超前防范,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及早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物资储备等防范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落实相关应急资源,提高应对极端天气事件的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严格应急救援队伍战备值守,加强救援装备维修维护,保证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加强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逃生能力。

四、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机制。一是要加强值班工作。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责任和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加岗增人,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并做到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节日期间通信联络畅通。要按照“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要求,向上级有关单位报告当天情况。二是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险情,要及时做好处置和控制事态。三是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按规定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更不得谎报、瞒报。四是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组织人员及时核查,对情况属实的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

 

 

 

鄂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 121     

 

 

 

                                                      

 鄂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 年12 月1 印发

附件

 

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

     

 

第一组

  长:虞竹隽  

  员:周岩、吕军、宋微

督查单位:鄂城区、鄂城新区、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体新广局、市工贸资产经营公司

第二组

  长:陈学东

  员:夏丽萍、杜建刚、程亚方

督查单位:华容区、古楼街道、三江港新区、市卫计委、市水产局、市教育局、市烟草局

第三组

  长:马义春  

  员:邵卫东、姜界虎、刘杰

督查单位:梁子湖区、红莲湖新区、市国土局、市商务局、鄂州海事处、市邮政管理局、市林业局

第四组

  长:董兰玉

  员:周军、张志红、刘智余

督查单位:鄂州经济开发区、西山街道、花湖开发区、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旅游局、市供销社

第五组

  长:董  滨  

  员:主艳萍、黄扬金、单丽飞

督查单位:葛店开发区、凤凰街道、梧桐湖新区、市住建委、市农委、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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