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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江西丰城“11·24”重特大事故教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应急管理局 日期:2016-11-29

鄂州安字〔2016〕28号

 

 

市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江西丰城“11·24”重特大事故教训开展安全生产大

检查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11月24日7时40分许,江西宜春市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目前,事故已造成施工人员74人遇难、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组织力量做好救援救治、善后处置等工作,尽快查明原因,深刻吸取教训,严肃追究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举一反三,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严防此类重特大事故再次发生。省委、省政府、省领导也作出了重要批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省领导的批示精神,以及11月27日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除隐患,严防类似事故在我市发生,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11·24”特别重大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立足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对照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查找思想认识、工作作风、监管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切实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等工作。

二、立即行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市安办转发国务院安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州安办字[2016]43号)、《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上报工作的通知》(鄂州安办字[2016]45号)文件要求,立即行动,迅速组织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组织行业领域专家进行业、进单位、进企业、进车间、进重要部位查找深层次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认真制定大检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要明确各部门各单位检查任务、内容、标准和责任,对重要企业、重要部位、重点场所检查要统一列出明细表,明确分工、明确检查项目、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请各级各部门按鄂州安办字45号文件要求,按时间节点上报市级重大安全隐患。市安办将组织6个督查组,每组派出2名安全专家,对各区、开发区、新区、街办、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严格督查。督查结果及排查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全市通报和排名(具体分组及督查单位见附件)。

三、严肃责任追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级政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依法督促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建设工程各方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要严格工程承包管理,加强工期管控,合理统筹组织施工。施工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冬季年底施工过程中,严禁抢工期、赶进度等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要落实基层项目部安全责任,并细化到施工作业现场的每一个技术环节和岗位操作人员;要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施工流程,严格作业程序,细化安全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方案,确保做到“五个必须”,即: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要进一步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特别是架子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培养一线作业人员遵章守纪习惯,提高安全防护意识,杜绝施工现场“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四、强化监管执法,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建设主管部门、各道路交通主管部门、质监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设计、管理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进行逐级逐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纠正违规违章现象,消除事故隐患。对专项检查工作不力、流于形式、走过场,特别是隐患严重并引发事故的,要进行通报并依法严厉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警示教育,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

五、坚持“四个一律”,依法严肃查处建筑施工事故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查处每一起建筑施工事故。要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各级政府要对建筑施工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检查督办、审核把关,对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的典型事故,要实行提级调查。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从严处罚违法违规企业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切实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和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和监管,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六、注重科学统筹,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落实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盯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按照国务院安办及市安办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冶金煤气、粉尘作业、特种设备、“三合一”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做到“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切实提高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鄂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1月29    

 

 

 

 

 

                                                                     

 鄂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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