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安字〔2017〕35号
市安委会关于认真汲取“8·3”事故教训
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各安全生产专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8月3日2时许,鄂城区汀祖镇德胜钢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煤气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6人受伤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和事故处置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责问责,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8月3日,市委办、市政府办第一时间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8月5日,省政府、市政府召开了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周先旺副省长、王立市长、江国新副市长在会上全面部署了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认真汲取“8·3”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全市上下总动员,精心组织、精心部署、立即行动,一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在全市拉开,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截止8月11日17时,全市共组织检查行动组272个,参加人员1541人次,排查整治生产经营单位1299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风险2090处,其中重大安全隐患38处,重大风险22处,提出整改意见1879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557份,当即整改741处,限期整改1138处,“三停”企业96家,关闭企业8家,查处企业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336处,罚款216.2743万元,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16271起,行政拘留14人。
1、领导带头,率先垂范。8月4日至5日,市委李兵书记、王立市长分别带队检查了鄂钢公司和吴城钢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两家企业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安全生产,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以及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带领14个组,对冶金、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商贸、旅游、医疗卫生等行业领域及自己所在的联络点进行了检查,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2、各级党政,齐抓共管。各区、开发区(新区)、街办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亲力亲为,亲自布置大检查工作,亲自参加大检查。8月9日,梁子湖区委书记夏帆等区负责人带队检查了鄂咸高速施工现场、太和加油站、公友福利院、沼山成大制衣厂、东沟建祥商砼、长岭码头、梧桐湖码头等单位安全生产工作;8月5日,梁子湖区区长李卫国带队检查了鄂咸高速项目部、东沟液化气站、梁子湖区人民医院建设工地等企业,现场督促整改安全隐患6处。鄂城区认真汲取“8·3”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区“四大家”主要领导及负责人、各乡镇(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区安委会所有成员单位负责人、安监局(站)长全员出动,对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地毯式、拉网式、全覆盖的大检查,组织148个行动组,749人次参加,检查企业640家,查出各类隐患957处,当即督促整改311处,限期整改646处,责令“三停”企业44家,关闭企业1家。8月4日至5日,古楼街办主任许中流带领其他负责人,对辖区服装行业、废旧回收行业开展了2天大检查,关闭6家企业。8月5日至7日,华容区委书记姜飞轮、区长彭波以及5位副区长分别对分管行业开展了一次全方位检查,立案4家企业,关闭企业1家,断电1家企业,罚款5000元。市委常委、葛店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胡澜及其他负责人分别检查了辖区各自包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对4家企业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下达了停产停业整顿决定书。花湖开发区、三江港新区、梧桐湖新区、红莲湖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都相继带队对辖区企业开展了检查。
3、专委督办,立行立改。大部分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及牵头部门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全省全市视频会议和市委办、市政府办紧急通知精神,做到立行立改。老旧危房专委会的牵头部门市房产局在前期报送工作情况中,由于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有关工作尚未开展,报送材料文不对题,受到全市通报批评。在这次行动中,局党组书记、局长胡石安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全市紧急会议精神,研究布置全局安全检查工作,并成立4个检查组,对管理小区、开发在建工地、街道立面、直管公房、老旧危房进行了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8处,目前正在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责任,督促整改到位。市政协副主席、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学富带领水利专委会成员单位先后深入凤凰水厂、雨台山水厂、太和水厂迁建工地、葛华水厂等重点企业车间、储备库、泵房、施工现场检查生产安全情况。市国土地质灾害专委会组织3个安全巡查组,对全市8处重点矿山塌陷区、地质灾害点、采石厂进行巡查,其中2处无证采石厂由国土执法支队立案查处。市综合交通专委会严厉查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罚款168人次、43.27万元。市医疗卫生专委会开展安全检查“回头看”行动,对前期存在的96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已整改83条,其余13处正在积极整改之中,整改完成率86.5%。市城乡建设(含燃气)专委会组成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2个检查组,检查建设工地22家、城镇燃气企业10家,发现隐患76处,责令1家企业停止建设。市校园、工业、民爆物品、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文体新广、商务成品油等专委会也先后组织了大检查行动。
4、行业监管,真抓实干。大部分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紧急会议精神,加大对本行业、本系统的企业检查力度,真抓实干。市工贸公司制定了大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大检查领导小组,分3个检查组,分别对所属资产范围内15处出租企业、房屋进行了检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36处,并一一督促出租企业和业主立即或限期整改。市交警支队结合城市文明建设,始终保持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查高压态势,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6271起,现场处罚5903起,行政拘留14人。同时,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信号灯1处,修复红绿灯10处,防撞柱6根,施划斑马线193处,双黄线5km,分道线33.88km,菱形让行标志327个,“车让人”标语82处,停车线186条,导向箭头409个,安装护栏5km,修复护栏28节,立柱25根。市国资委、市农委等部门相继对本行业单位开展了检查。
二、存在问题
从各级各部门、各专委会报送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政治敏感性不强。少数单位对大检查工作重要性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个别单位行动迟缓,有的部门到现场检查走马观花,图形式、走过场,发现不了重大隐患和问题。
2、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企业重生产效益,忽视安全,违法违规生产,漠视职工生命安全的现象仍然存在。
3、上报信息不及时、不准确。有的地区和部门,对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规定的“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的要求执行不到位,截止8月11日17时,还有少数地区和部门尚未上报。有的地区和部门上报情况三言两语,统计数据不准确、不真实,前后出入较大。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1、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各级各部门、各专委会要进一步提高对大检查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要按照周先旺副省长重要讲话和市“两办”30号文件要求,再部署、再压责任、再加措施,要反复检查,仔细检查,要加大处罚力度,做到问题“零”遗留,整改“零”容忍,处理“零”放过,坚决防止“8·3”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巡查工作。8月6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鄂州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市安委会将派出10个巡查组对3个行政区、2个开发区、3个街办及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从8月起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安全巡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巡查实施方案内容,精心准备、精心部署,抓紧时间收集整理有关原始资料,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以实际行动迎接安全生产工作的巡查。
3、抓紧整改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整改结果。今年第一、二季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综合考评,“三大行动”中安全专家排查出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已经分别在5月4日、6月2日、8月3日《鄂州日报》上公告和曝光,而且市安办下达了整改指令或督办函,有的隐患已过整改时限,各督办单位对已经完成整改的要抓紧时间组织验收或复查,并出具验收或复查文书,验收和复查文书复印件及时报送市安办以便省督查组备查(具体见附件))。未到整改时间的,请各督办单位督促隐患单位,加快整改进度,按时按整改目标抓紧时间整改,整改结果报市安办。
附件:《鄂州日报》公告和曝光已过整改时限的重大安全隐患清单
鄂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8月14日
抄送:市委办、市委信息科、市政府办、江市长。
鄂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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