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鄂州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注销后,其资产及债权债务转由鄂州市防灾减灾中心单位承担。
特此公告。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2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