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州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鄂州市防灾减灾中心2026年度防震减灾监督检查计划》予以印发,请严格遵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规范涉企检查行为,深入推进服务型监督检查,不断增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附件 1.鄂州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鄂州市防灾减灾中心2026年度防震减灾监督检查计划
鄂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4日
附件1
鄂州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和安全生产监管,规范执法检查行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三)《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
(四)《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五)国家和本省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锚定“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核心目标,聚焦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综合运用精准执法、规范执法、柔性执法手段,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工作日测算
目前,全局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的科室(单位)有宣教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政策法规科和执法支队。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共26名,纳入计划安排且持有执法证的人员有19人,占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总人数的73.1%。
(一)总法定工作日(4712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日期-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总数=(365-52×2-13)×19=4712个工作日。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912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4712-1750-2050=912个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1750个工作日)
参考本机关前三年实际统计平均值测算,以下10项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安排如下: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230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260个工作日;
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300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举报投诉200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50个工作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30个工作日;
7.开展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检查30个工作日;
8.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00个工作日;
9.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50个工作日;
10.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500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2050个工作日)
综合参考本机关前三年实际统计平均数,以下6项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安排如下:
1.机关值班30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700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300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400个工作日;
5.病假、事假50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300个工作日。
四、监督检查事项及安排
2026年,计划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5家次,分为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两类,具体安排如下:
(一)重点监督检查。将直接监管的13家和安全风险较高的12家企业纳入重点检查,包括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冶金、粉尘涉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经营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等领域,计划开展29家次全覆盖执法检查,(具体见附表1、附表2、附表3),占全年计划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任务总量的64.4%。重点监督检查事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执法手册》规定的事项。
(二)一般监督检查。计划一般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6家次,占全年计划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任务总量的35.6%,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采取“双随机”或部门联合检查等方式(具体见附表4)。检查事项为《鄂州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检查事项清单》中规定的事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计划。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计划细化分解监督检查任务,强化组织协调,科学统筹人员力量,如期保质保量完成计划任务。要加强市、区两级监管统筹衔接,做到检查信息共享、上下联动,避免重复、多头检查和监管缺位。要加强过程管理,检查前要认真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按程序审批后方可执行。涉及专业性内容的,可邀请相关专家或兼职技术检查员参与监督检查,并听取专家或兼职技术检查员的意见和建议。各科室(单位)每季度末要及时将检查情况报送执法支队(见附表5),确保工作闭环。
(二)严格规范执法,增强执法实效。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规范使用“互联网+执法”等系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公示执法过程及结果等信息,重点加强关键证据及争议环节的音像记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规范使用执法制式文书,强化闭环管理:检查前制定方案并报批,检查时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违法行为当场纠正或限期改正,对隐患责令立即排除,在重大隐患无法保障安全时采取有效现场处理措施。对隐患须下达整改指令或处理决定书,整改后按时复查并出具意见书;应处罚案件按规定及时移交,确保非法违法行为处理到位、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三)推行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要践行包容审慎监管理念,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全面实行“三位一体”(即“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的工作模式和“执法+专家”的工作模式,开展“说理式”“普法式”执法,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自觉强化执法为民理念,树牢“无廉洁不执法”意识,坚决杜绝粗暴执法、以罚代管、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附:1.2026年工贸、非煤矿山行业领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2.2026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3.2026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4.2026年一般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5.2026年第×季度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表1
2026年工贸、非煤矿山行业领域重点监督
检查计划安排表
|
检查 时间 |
检查企业名称 |
行业领域 |
责任单位 |
|
1月 |
武钢资源集团鄂州球团有限公司 |
工 贸 |
基础科 |
|
2月 |
武钢资源集团程潮矿业有限公司 |
非煤矿山 |
基础科 |
|
3月 |
武钢资源集团程潮矿业有限公司龙起采区 |
非煤矿山 |
基础科 |
|
4月 |
武钢资源集团程潮矿业有限公司二里冲尾矿库 |
非煤矿山 |
基础科 |
|
武钢资源集团大冶铁矿有限公司白雉山尾矿库 |
|||
|
5月 |
湖北华武重工有限公司 |
工 贸 |
基础科 |
|
6月 |
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钢轧厂、宽厚板厂) |
工 贸 |
基础科 |
|
7月 |
宝武环科鄂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
工 贸 |
基础科 |
|
8月 |
武钢资源集团程潮矿业有限公司二里冲尾矿库 |
非煤矿山 |
基础科 |
|
9月 |
武钢资源集团程潮矿业有限公司 |
非煤矿山 |
基础科 |
|
10月 |
武钢资源集团程潮矿业有限公司白雉山尾矿库 |
非煤矿山 |
基础科 |
|
11月 |
武钢资源集团程潮矿业有限公司龙起采区 |
非煤矿山 |
基础科 |
|
12月 |
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能源环保部) |
工 贸 |
基础科 |
附表2
2026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
检查 时间 |
检查企业名称 |
行业 领域 |
责任单位 |
|
1月 |
鄂州市宏啸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烟花爆竹 |
危化科 |
|
2月 |
湖北强宝商贸有限公司昌宏加油站 |
加油站 |
危化科 |
|
鄂州市沐阳商贸有限公司汀祖刘畈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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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
湖北武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危化品使用企业(不发证) |
危化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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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吉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烟花爆竹 |
危化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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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
湖北铁神新材料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危化科 |
|
5月 |
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危化品使用企业(不发证) |
危化科 |
|
6月 |
宝武清洁能源鄂州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危化科 |
|
7月 |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分公司 |
危险化学品经营 |
危化科 |
|
8月 |
湖北中平鄂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危险化学品经营 |
危化科 |
|
9月 |
湖北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医药企业 |
危化科 |
|
10月 |
湖北葛店人福药用辅料有限责任公司 |
危险化学品经营 |
危化科 |
|
11月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鄂州销售分公司 |
成品油经营 |
危化科 |
|
12月 |
鄂州市天瑞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
气体经营 |
危化科 |
附表3
2026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监督检查
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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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时间 |
行业领域 |
数量 |
责任单位 |
|
1 |
全年 |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 |
2家 |
法规科 宣教科 |
附表4
2026年一般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
序号 |
检查时间 |
行业领域 |
数量 |
责任单位 |
|
1 |
第一季度 |
工贸、非煤矿山 |
2家 |
执法支队 |
|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
2家 |
执法支队 |
||
|
2 |
第二季度 |
工贸、非煤矿山 |
2家 |
执法支队 |
|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
2家 |
执法支队 |
||
|
3 |
第三季度 |
工贸、非煤矿山 |
2家 |
执法支队 |
|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
2家 |
执法支队 |
||
|
4 |
第四季度 |
工贸、非煤矿山 |
2家 |
执法支队 |
|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
2家 |
执法支队 |
附表5
2026年第X季度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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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被检查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检查时间 |
现场检查情况 |
隐患数量 |
是否已整改完毕 |
是否移交线索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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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填报人: 联系方式:
注意事项:1.此表填报范围为局有关科室(单位)和市本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此表每季度报送一次。请于每季度末(3月、6月、9月、12月)前5日完成报送。
附件2
鄂州市防灾减灾中心2026年度防震减灾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防灾减灾(防震减灾)领域监管执法职责,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筑牢安全发展基础,结合我市防灾减灾(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二)《地震监测管理条例》;
(三)《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四)《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五)《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
(六) 国家和本省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工作目标
立足大安全大减灾大应急,编制实施年度防灾救灾(防震减灾)领域监督检查计划,积极推动防震减灾融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和重大工程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行政执法工作。
三、监督检查
防灾减灾(防震减灾)领域监督检查以专项监督检查形式开展,由市防灾减灾中心牵头,可单独或会同市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等其他单位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地震监测预警
监督检查对象:有关企事业单位
监督检查事项:对破坏地震监测设施或危害地震观测环境行为的行政检查。
监督检查频次:4次/年
(二)灾害防御
监督检查对象:有关企事业单位
监督检查事项:对重大工程是否应当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安评结果应用的行政检查;对一般建设工程落实抗震设防要求的行政检查;对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按照不低于重点设防类的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行政检查。
监督检查频次:4次/年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强化部门联动,科学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员,确保监督检查计划有效实施。执法人员要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主动加强对相关法规政策、执法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升执法水平。
(二)规范执法程序。要认真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注明被检查对象名称、行政执法人员、检查事项、检查方式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时,要按规定统一着装、亮证执法;现场检查结束后,要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于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行政处罚的移交市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予以查处,对于需要移交其他部门的,按照程序予以移交,落实执法闭环管理。
(三)强化宣传服务。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防震减灾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结合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充分释法说理,说清阐明相关法律依据,提高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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