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
1、负责全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评审组织工作,包含三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申报与评审材料审核工作;
2、负责全市三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申报材料受理审查结果告知,并将审核意见报送市应急管理局相关科室;
3、负责对现场评审企业进行分配,并通知现场评审单位进行现场评审;
4、负责全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的审核;
5、负责全市三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结果统计,并定期报告市应急管理局相关科室;
6、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配合市应急管理局相关科室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抽查等工作;
8、负责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关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其它应尽事宜。
二、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市应急管理局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审查,综合相关因素,择优确定。
三、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设立的从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咨询机构;
2、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有专职工作人员,具备与其承担定级组织工作相适应的能力;
3、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组织程序文件、定级组织单位管理流程、定级组织档案管理制度等;
4、参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和标准化等知识的培训;
5、严格按照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办事,认真开展定级组织工作,开展定级组织工作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申报资料
(一)机构概况;
(二)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和上述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定级组织工作方案、制度;
(四)服务费用报价及明细。
以上申报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方式
报名单位请于2026年7月8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申报资料送达市应急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鄂州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411室(鄂州市滨湖南路89号),联系人:严欣,联系电话:13986400918。
鄂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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