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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给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也暴露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中依然存在的许多短板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是新时期加强安全生产能力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大举措,也是现阶段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维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迫切需要。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经市政府同意,市安委会定于2017年8月起对3个行政区、2个开发区、3个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巡查,为期一百天。8月15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会,江国新副市长对全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8月16日,鄂州市安全生产巡查综合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鄂州市2017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计划》,明确规定阶段任务、工作要求和内部职责分工等,为巡查工作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本次安全生产巡查范围涵盖了全市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和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并可延伸至部分新区、乡镇级政府及企事业单位。重点巡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职业病危害防治、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有关安全生产举报信息核查处理等方面的情况,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进驻巡查期间,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列席会议、调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问卷调查、受理举报和现场抽查等方式开展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真实的情况和问题。巡查组将认真整理巡查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撰写巡查报告,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如实报告。对存在重大突出问题的单位,采取适当延长巡查时间或开展巡查“回头看”的方式,真正做到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全覆盖、无遗漏、零容忍、严执法。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人员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过程中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问题线索,巡查组会及时向市安委会报告,并由市安委会将按有关程序规定移交。待巡查结束以后,市安委会将以适当形式,将巡查组反馈意见、被巡查单位整改情况和对有关单位、人员的查处情况,进行通报,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
巡查工作将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压实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领域所存在的“想不到”、“管不住”、“不到位”的问题。通过巡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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