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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鄂州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调查研究,所提的建议意见中肯。目前我局正在逐步完善过程中,现将我局、市卫健委的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的组织领导的建议
建议内容:建立偏平化的组织机构,提高决策效率和执行力,健全决策科学、快速反应、灵活应对的应急管理体制。树牢“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理念,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进一步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完善健全应急管理的预警机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最大程度地预防、化解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答复:1、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2019年2月28日,市应急管理局正式挂牌,各区应急管理局也相继挂牌成立。2019年12月31日,市消防救援支队挂牌。2020年1月,市政府办调整了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鄂州政办函[2020]3号),设立24个专项应急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综合减灾委员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结合机构改革也相应调整,指挥部办公室均设在市应急管理局。目前我市应急系统“三委三部”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基本形成。三委三部下设各类专项应急委员会(专项指挥部),我局主要履行三委三部办公室的统筹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应对职能,综合监管各类安全事件防范处置。2021年5月,市应急管理局党组调整为党委,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今年7月,市应急局积极与市编办沟通汇报,落实了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应急管理体制编制调整,区级应急管理职能和机构进一步完善和加强。2022年4月30日市人民政府印发《鄂州市应急体系“十四五”规划》,6月28日我局以市应急办名义对规划内容进行了解读并对外公布。“十四五期间”将全面加强应急管理系统党的领导,成立(调整)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市、区两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强化对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推动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分管应急管理工作,定期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按照“上下基本对应”的原则,进一步理顺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等指挥体制机制,明晰各级指挥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加强综合指挥协调,强化现场指挥,推动建立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的全市应急指挥体系,确保上下联动、权责一致、指挥顺畅。全面推进市、区两级应急指挥中心和指挥平台建设,市、区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率达100%。统筹公安、交通、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生态环境、气象、水文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推动应急管理部门全面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2、完善应急和社会动员机制。“十四五”期间将厘清应急与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职责分工,完善各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定期交流和协同会商研判机制,建立对专职消防力量、森林防火力量、矿山救援力量、安全生产救援力量的统一调配工作机制。加强与武汉、黄冈、黄石等毗邻区域合作,建立区域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区域重大风险联防联控。完善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应急协调机制,明确需求对接、队伍使用程序方法。积极推进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的考核内容。建立和完善社会共治共享应急制度,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3、完善预警机制。我局推进完成全市每村(社区)设立1名灾害信息员(网格员),预警信息直达基层。我市市级预警信息中心建设主体已完成,实现从单一气象预警向综合风险预警转变,市级应急局与移动合作建立了预警信息发布平台,风险监测与减灾部门与气象、人防等减灾委成员单位开展了协同预警的响应机制。市应急局联合市气象局发文,搜集全市各地各部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联络员,并建立预警信息联络群,定期召开预警联络员会议。下一步,深化推进应急广播“村村响”和社区预警信息发布工程建设做好信息核查,隐患评估和整改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信息覆盖盲区。
二、关于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的建议
建议内容:强化统筹协调,注重日常业务横向沟通联系,确保各项政令、警令、医令的畅通,做到“出现问题时,找得到人,找得对人”,落实好“首接负责制”,防止出现部门之间推诿、扯皮、不履职、不作为等行为发生。坚持平战结合,开展日常各项应急演练,增加部门之间协同配合,提高实战保障能力。
答复:1、统筹协调信息接处。2021年2月8日以市应急委的名义向各区应急委和市应急委成员单位下发了关于《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通知》(鄂州应急委[2021]1号),进一步建立应急处置健全联动协调机制,明确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机制和程序,积极加强与公安110、122、消防119、卫健120等部门的联动处置,1月底我们以市应急办名义与三家单位发文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接警首报互通机制,提高联动处置能力。已协调宣教信息科在《鄂州日报》等大众媒体向社会公布了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举报和应急救援电话02760876666。不断畅通互通渠道,扩宽群众覆盖面,强化报警求助意识,发挥好应急协调的职能作用。制定了局值班信息处置流程图;应急值守工作制度,规范处置流程,建立了预警短信发布制度。
2、建立信息接处督导制度。2022年6月17日,市应急办向各区应急办、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印发《鄂州市应急值班值守抽查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和应急指挥调度处置及时到位,每月下发通报点评各级各部门应急值班值守情况,对不认真履职尽责或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市安办及市应急办积极发挥统筹督办职能,在处置安全隐患,群众举办投诉,风险灾情时,及时下发督办函、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履行职责,加强安全防范,应对处置各类险情隐患。
3、协调开展应急演练。市应急办紧密结合我市1个总体应急预案、32个专项应急预案修编实际,督导各地各部门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演练,及时下发《关于报送2022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新修编的应急预案开展演练。各区各部门报送演练计划120个,筛选重点并报省厅的应急演练项目10个,已完成演练60个。5月24日,由市防办牵头在鄂城区石桥水库主办鄂州市防汛抗洪综合演练,市委常委、副市长余珂等市领导全程参与演练并观摩指导。下一步,市应急办积极统筹,结合32个市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预案和重点领域的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全面覆盖各类应急演练科目,全面提升各地、各部门应急处置能力。
市卫健系统,针对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实际,结合应急处置能力的短板,积极完善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制定了多种重大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二是成立了疫情处置队伍,明确了组织领导、队员职责及专业分工,与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区级疫情管理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社会保持疫情热线电话24小时畅通。三是在全市常年开展新冠疫情防控指导、宣传、核酸检测、环境监测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等大量工作。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
建议内容:尽快修订好总预案及地质灾害专项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防汛抗旱专项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非煤矿山突发灾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据预案强化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按程序和能级启动应急响应,依法指挥处置突发事件各项工作,包括调动跨区域应急储备资源,紧急征用社会资源等。
答复:1、市区级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修订情况。鄂州市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已修订完成。2021年12月,鄂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鄂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在网上对外公布。5个区政府(管委会)总体应急预案正在修订中,鄂城区政府的总体应急预案2023年上半年修订完成,其它区政府(管委会)2022年底完成修订。2、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及衔接审核、备案和数据库建设情况。鄂州市市级各项应急预案是在2018年1月版《鄂州市应急预案汇编》的基础上于2020年4月份开始进行修编的,2021年12月份,经市政府同意发布,共修编市级总体预案1个、专项应急预案32个(含新增6个),新增预案为市住建局修编的燃气事故预案、市交通局的港口危险和船舶污染预案、市生态环境局的饮用水源预案、市市场监管局的药品安全预案、市民宗委的民族宗教应急预案。已通过市政府审议的专项预案有3个:粮食安全、饮用水源、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现有区、乡镇(街道)总体应急预案31个,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水上救援等各类专项预案77个。3、乡级、村级基层应急预案总体情况; 乡镇一级和村一级主要的应急预案有:极端天气受灾居民安置转移应急预案、有防汛抗旱和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4、工作手册、行动方案等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制定情况;制定了防汛抗旱工作手册;大型任务的行动方案,应急值班值守抽查制度,应急演练计划(总结)等文件。5、统筹应急演练情况。2021年11月3日由鄂州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鄂州市应急管理局、鄂城区人民政府主办。省地震局领导,市政府有关领导,市应急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观摩指导。鄂东地震应急拉练暨鄂州市地震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在鄂州市凡口公园拆迁地块(民信东路)举行,磨合应急救援队伍,拓展完善跨区支援和社会资源参与救援的应急救援机制。市应急办紧密结合我市1个总体应急预案、32个专项应急预案修编实际,督导各地各部门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演练,及时下发《市应急办关于报送2022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新修编的应急预案开展演练。各区各部门报送演练计划120个,筛选并报省厅的重点应急演练项目10个。已完成演练60个。其中,2022年5月24日在鄂城区石桥水库,由市防办牵头主办的鄂州市防汛抗洪实战综合演练是我市规模最大的一场综合实战演练。5月底,市应急办下发《关于报送2022年应急演练半年工作总结的通知》,扎实做好2022年上半年应急演练总结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建议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应急管理经费投入,抓好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提升应急队伍专业化技能和处置水平,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常备不懈的保障体系。在应急队伍建设上,可借鉴其他地方依托消防救援建设“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经验,探索全市尤其是区级“一专多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答复:1、加大经费投入。应急体系“十三五”期间,我市应急救援和管理领域的财政资金投入1.01亿余元。投入58万元,为军委国防动员部新调整的民兵应急营购置一批应急救援装备。2022年6月,为鄂州蓝天救援队采购配备了救援艇、水下机器人等31.18万元应急救援装备。2022年投入84.6万元购买大排量拖式泵及配件,冲锋舟拖车,移动电源、望远镜等防汛抗洪排涝装备器材,提高防洪排涝应急救援保障能力。今年汛期,我局投资129万元配备预警器具到每个村(社区),用于灾情和险情突发时,预警提醒和紧急避险,建立叫全叫应机制。2022年3月25日,鄂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建设鄂州市应急救援训练基地项目,建筑面积约8500平方米,项目建设经费8690万元,由政府投资建设。4月3日,市政府下拨训练基地建设启动资金200万元,用于解决项目地勘、设计等前期费用。下一步,市应急局积极协助消防救援支队将应急救援训练基地申报鄂州市2023年城建投资计划,保障我市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加快实施。市应急局局拟投入88万元用于指挥中心基础数据建设,提升指挥中心智能化信息化指挥水平。
2、统筹应急队伍建设。一是科学统筹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专业救援队伍,基层救援队伍,(乡)镇、村(社区)救援队伍,依托民兵和志愿者队伍充实救援力量。依托市消防救援支队建立市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明确各涉灾部门必须成立专业救援及抢险队伍。与湖北地质局第五大队签订地质灾害战略合作救援协议。与军分区建立了七项工作机制并建立民兵应急抢险分队和企业民兵应急力量。立足中央及省市驻市施工企业组建了中建三局、中国一冶等7支防汛抢险应急机械队伍。二是指导基层应急部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力量建设,建立一专多能的应急队伍,督促建立乡镇(街)常备应急队伍,村级应急队伍,统筹全市26个乡镇(街)、306个村党员和民兵队伍力量。三是统筹应急队伍力量。在应急部网站上按要求注册了市交通局、鄂钢公司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蓝天救援、心理协会等为志愿力量队伍;向省厅报送了武钢程潮铁矿为应急救援协会发起单位。
下一步,按照鄂州市应急体系“十四五”规划的任务分工继续建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消防站15座,2025年底,建设9支市级专业救援队伍;区、乡镇(街道)分别建立不少于50人和20人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重点培育1支社会救援力量,建立军地协调机制,统筹运用驻军、武警和民兵救援力量。
3、加强应急资源保障。应急体系“十四五”期间,我局将分门类建立重点企业和重点应急物资生产和储备信息库,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紧急采购制度和紧急采购“绿色通道”,实行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适当提高协议储备比例。在全市建设或认证一批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形成以市级储备为核心、区级储备为依托、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储备为补充的网格化布局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各级应急物资保障预算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覆盖率达100%。
下一步,我局将牵头积极推进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区建设专业性应急物资储备库和装备库。全力支持华中区域应急物资供应链与集配中心建设。形成覆盖全省乃至华中区域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能力。
五、进一步提升社会协同能力
建议内容: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配合应急管理。对于市蓝天救援队、攀岩者协会等民间救援团队给予政策、资金、场地支持,利用其救援专业优势,整合民间救援力量作为我市应急情况处置的必要补充。加强全社会应急宣传教育,将应急知识纳入教育体系,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应急知识普及,强化各级干部对应急管理能力的教育培训。引导村(社区)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民智,让群众主动参与宣传和监督实施全过程,真正实现“鄂州平安人人共建,平安鄂州人人共享”。
答复:1、统筹社会力量。2022年6月27日,鄂州蓝天救援队的主管单位由市民政局变更为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湖北省社会应急力量现场救援机制试点工作通知》文件有关要求,我局为鄂州蓝天救援队采购配备了救援艇、水下机器人等31.18万元应急救援装备,配备“鄂州应急”字样的水上救援服装,加强救援处置协调联动,加强应急装备的支持与完善。7月份,我局安排鄂州蓝天救援队派救援骨干赴中国安能集团武汉分公司江夏救援基地参加培训,市应急局积极指导蓝天救援队开展防溺水,水上救援,水上搜救等应急演练,特别是今年汛期、暑期鄂州蓝天救援队在江边等重点水域开展训练20次,演练5次,重点时段完成值班值守、巡逻60次,市应急局联合蓝天救援队在江边等水域开展防溺水宣传10次,参与溺水救援4次、防溺水讲座3次,水上应急救援培训2次。
2、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应急部门开展宣传咨询8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15余万份;在鄂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了地震、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科普馆。截至目前,我市有35家社区参加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率达64%。;“十三五”期间,共开展考试500场、近万人。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干部提能上讲台大行动”、安全生产月,结合科技活动周,开展地震等灾害事件的讲座辅导。灵活开展紧急避险,急救自救等群众性的应急演练。今年上半年,我市宣传报道应急演练稿件9篇,滚动播放防溺水等应急宣传片5个专题,印发各类应急科普宣传资料10000余册。
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期间,我局将有计划实施基层能力提升工程,强化领导干部应急能力培训。2025年底区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专业人才占比不低于60%。
3、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我局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求助电话和信访件。依据有关文件,建立举报奖励奖金制度。积极建立基层安全风险管控网格化机制。推进防灾减灾安全示范点,企业安全班组示范岗建设。联合防震减灾中心在驻点杨田村举办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地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基层群众避灾自救和互救技能,向全市企业发放1000册安全风险防控“红宝书”——《基层班组岗位安全风险防范指导手册》。
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期间,完善安全生产领域举报与处置工作机制,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让群众主动参与,营造平安共治共建共管的氛围,实现平安共享,社会和谐,幸福鄂州。
鄂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17日
主管领导:李从定,联系电话:02760698998;
经 办 人:叶仁伟,联系电话:0276087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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