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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鄂州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230052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鄂州市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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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桃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调查研究,所提的建议意见中肯。目前我局统筹协调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正在逐步落实过程中,现将我局和会办单位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鄂州市蓝天救援队于2019年9月注册,成为我市第一支民间公益应急救援队。救援队现有队员45人,志愿者200余人,救援师资25人,应急救援专家3名。
  作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牵头主管部门,市应急局高度重视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先后多次到鄂州市蓝天救援队进行实地调研,了解队伍建设和装备储备情况,并以市应急委名义印发文件规范队伍建设、完善队伍保障措施。市公安局积极探索构建符合鄂州实际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主动加强与蓝天救援队协作联动。市民政局依法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市消防救援支队与蓝天救援队加强警情处置联动,开展救援训练互补共学,近年来,各单位积极支持我市蓝天救援队建设。
  一、培育队伍,依法登记管理。市民政局积极组织培育,依法登记审批,会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等方面的审核,支持符合登记条件的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依法进行登记。
  截至目前,我市共登记有1家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市民政局通过年报、随机抽查、专项审计、评估等手段依法对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协调配合,建立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快推进我市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信用信息记录管理工作,落实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促进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2022年6月27日,经市应急局局党委研究,同意鄂州市蓝天救援队申请变更主管单位,主管单位由市民政局变更为市应急局,并向鄂州市蓝天救援队发出变更文件函,鄂州市蓝天救援队成为了市应急局主管下的社会应急力量,成为应急救援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为我市的应急处置和水域救援等工作发挥社会应急志愿服务的重要作用。市公安局高度重视110社会联动机制建设,主动加强与蓝天救援队等具备资质的专业力量合作,110报警服务台已于2019年与蓝天救援队建立应急联动关系,接到水域救援警情,会及时联系蓝天救援队参与,截至目前,已联动协作360余次。
  二、联合宣教,构建江滩安护。为确保市民夏季在沿江区域游玩安全,2022年7月中旬,市应急局指导鄂州市蓝天救援队发起“江滩安护”水上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项目,成立长江水上应急队,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基层网格员、志愿者、蓝天救援队员开展防溺水巡逻值守和宣传劝导,通过水上救援演示及培训,防溺水知识宣讲,水域护卫、应急救护培训、为在江滩游玩的广大市民群众提供安全、科学、有效的保护和救助,不断提升群众防溺水意识和能力,形成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良好社会效应。今年7月4日,市应急局指导鄂州市蓝天救援队联合市教育局等部门开展鄂州市中小学生暑期防溺水知识线上线下宣传教育活动,全市32万中小学生及学生家长在线收看活动直播。截至目前,协调开展巡逻值守150余次,印发防溺水宣传资料10000余册,组织水域救援演练60余次。
  三、配发装备,加强队伍建设。2023年4月,经市领导同意,市应急局以市应急委名义印发《鄂州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州应急委【2023】1号)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体系建设、队伍职责、工作制度、队伍管理、工作要求等进行了规范和明确。2023年3月,结合鄂州市蓝天救援队实际,市应急局为鄂州蓝天救援队采购配发了水上救援服装、救援艇、水下机器人、声呐等31.18万元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市应急局指挥中心与蓝天救援队对接,动态跟踪队伍建设和需求,加强救援处置协调联动,不断完善蓝天救援队应急救援装备建设。
  四、统筹协调,提升救援能力。根据省应急厅统一部署和湖北蓝天救援协调中心的通知要求,今年2月份选派三名鄂州市蓝天救援队队员远赴土耳其卡赫拉曼马拉什参与跨国地震应急救援,为保障救援出行顺利通畅,市应急局及时出具派遣函请沿途相关部门给予方便,并每天跟踪关注救援动态。3月下旬,按照省厅《关于组织湖北省应急救援力量职业技能比武竞赛的通知》,我局选派了鄂州市蓝天救援队10名救援骨干参加比武,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展示了鄂州市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良好形象。4月份,根据《2023年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红十字国际学院社会应急力量骨干培训通知》有关要求,市应急局推荐鄂州市蓝天救援队队长李四海前往云南参加急流与洪水救援培训,拓展了复杂条件下的水域救援技能。
  五、积极推荐,争取省级支持。2023年5月11日,省应急厅根据《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和《湖北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推荐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5月25日,市应急局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要求,按照“队伍自荐,部门审核,领导研究”的程序向省应急管理厅推荐报送了鄂州市蓝天救援队作为省级救援队伍。 省应急管理厅将在资金调配和装备配备上重点支持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打造一批专业素质高、救援能力强的跨区域救援力量。
  下一步,市应急局一是将根据《湖北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遵循“人员固定、岗位明确、职责清楚、场地配套、装备完备、保障健全”原则,紧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需求,积极对接省应急厅争取省级支持,积极对接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救援范围为社会救援队伍配备部分应急救援装备;二是及时掌握民间救援组织信息,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救援组织发挥灵活性大、公益热情高、救援效率强的特点,踊跃投身本地应急救援;为的特点。三是为社会救援队伍创造各种业务培训和训练条件,不断提升应急救援素养。市公安局将进一步理顺与蓝天的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双方沟通联络,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建立长期稳定、高效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市民政局将推动社会组织逐步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建设,确立章程在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中的根本准则地位,持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议事规则、财务管理、信息公告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促进日常管理规范化和公开化,促进队伍规范化运行。市消防救援支队将鄂州蓝天救援队纳入统一指挥调度体系,接入“119”消防指挥平台统一调度,主动做好与蓝天救援队的有效衔接沟通,互补优势,增强协同性,加强日常业务指导,有重点地配合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活动,严格实行 24 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在接到调度指令后高效联动、快速反应。
 
 
鄂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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