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17-310080 | 发文字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7年12月06日 |
发文单位: | 鄂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7年12月06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河南省防腐保温开发有限公司“1•11”坍塌事故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 鄂州 )安监管罚〔2017〕01号
被处罚单位:河南省防腐保温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张化民
违法事实:2017年1月11日11时50分左右,河南省防腐保温开发有限公司在驻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检修#2锅炉捞渣机过程中,因炉膛上方炉壁上的挂焦突然坍塌,导致1名作业工人掩埋窒息死亡。根据鄂州市人民政府对《河南省防腐保温开发有限公司“1.11”坍塌事故调查报告》批复意见,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河南省防腐保温开发有限公司“1•11”坍塌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09条第1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鄂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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