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17-310082 | 发文字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7年12月06日 |
发文单位: | 鄂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7年12月06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湖北青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7•8”高处坠落事故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 鄂州 )安监管罚〔2017〕03号
被处罚单位:湖北青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总经理):张青
违法事实:2017年7月8日9时38分左右,湖北青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名作业人员在鄂钢宽板事业部炼钢厂2号转炉检修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鄂州市人民政府对《湖北青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7•8”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批复意见,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湖北青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7•8”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09条第1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鄂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3日
![]() |
网站地图 鄂ICP备05017375号 版权所有:鄂州市应急管理局 E_Mail:ezajj@sina.com 邮编:436000 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57号 网站标识:420700004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