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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安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9-310086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9年01月23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年01月23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组织起草全市综合性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鄂州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全市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负责全市有关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中央和省在鄂州和市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4)责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全市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指导督促全市相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负责全市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查处全市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工矿商贸行业的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法组织较大事故以及除鄂城区、梁子湖区三个行政区以外所有工矿建筑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8)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全市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10)组织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工作。

11)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社会中介组织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市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

12)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3)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14)组织开展武汉城市圈及国内地区间的安全生产交流和合作。

15)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6)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为市一级财政预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14名,财政供养28名,其中:在职21名,退休8名。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2018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鄂州实际,围绕“一无一降”(即无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一般事故大幅下降)的目标,以《中共鄂州市委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以改革为动力,抓好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落实见效,推动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提升和制度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改革为重点,推动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提升和制度管理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鄂州实际,规范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充实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增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保障能力,力争在3月底乡镇安全监管机构、编制、人员、装备、经费、办公场所“六个落实”在全省率先到位。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完善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体系建设。牢固树立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安全生产“牛鼻子”的理念,不断地完善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建立以市安委会牵头的各区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平台的运行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对存在的问题和监管的漏洞提出有效管理措施,对存在问责的情形,由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批评、约谈、追责。

(三)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一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准确把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认真履行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政府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专委会工作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是深刻吸取“11.18”北京大兴区重大火灾事故和“12.1”天津城市大厦火灾事故教训,针对当前消防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三是深刻吸取我市“12.2”、“8.3”和国内外、省内外事故教训,紧密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经营行为。四是扎实开展“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全市百日大检查和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一复查,加强跟踪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各企业整改到位。

(四)强力推进“打非治违”工作。根据我市研究出台的《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持续加大过程和重点执法力度,重点打击明文规定的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地方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的联合执法机制,实施“四个一律”,对严重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停产停业整顿,并实施上限行政处罚;对非法和严重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确保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落到实处。

(五)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实施国家公职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全民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灾减灾及避险能力。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5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3.5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1.8万元。

(二)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5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72 万元,项目支出 265.81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1.8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我局财政拨款人数增加, 其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基本支出相应增加;项目支出新增购置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车、安全生产巡查、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等。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教育支出2.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89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476.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6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27.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3万元、项目支出265.8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53.53万元,其中:当年预算553.53万元;上年结转 0 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87.7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29.4万元,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227.57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154.71万元、机关养老保险33.41万元、行政医疗20.89万元、住房补贴18.56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务费、福利费。

2.公用经费58.32万元,包括: 一般公用支出,主要用于机关的办公费,如水、电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项目支出265.81万元。主要安排为:

1.购置项目4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安全生产执法车2台。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安全生产监管项目225.8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60.3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8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因公出国访问人员办理手续的通知》,经分管市长同意,我局副局长拟于2018年第二季度参加全省安监系统出国工作访问交流,因公出国费用在2018年部门预算中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4.3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我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简称“两化”)体系建设立、学、用、管“七个一”管理模式于2014123日被全国“两化”体系建设推进工作现场会上在鄂州成功推介后,我市“一企一清单”先进经验又被国家安监总局作为典范在全国推广。近年来,国家安监总局及全国、全省各地安监部门都来我市考察“两化”体系建设先进经验,每年接待人数、次数相当频繁,从鄂州市“两化”体系建设专项中列支招待费4万元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40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中共鄂州市委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意见》鄂州发【201714号文件第六项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部门按规定配备行政执法和应急救援车辆”,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安全监管执法监察力度,申请购买安全执法车辆2台,每台车预算2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保险、路桥费、加油费、维修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该项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 58.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78.37万元。包括:

1.货物类42.3万元。其中: 购执法车40万元(共2台,20万元/台);购计算机投影仪等2.3万元。

2.服务类36.07 万元。其中:车辆运行及维护12万元;     印刷费14.61万元;会议费4.3万元,办公耗材及消耗品5.16万元。

3.工程类0万元。2018年无工程类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为市政府划拨,在市建委大楼办公,2016年全市公务用车改革我局保留2台应急公务用车。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553.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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