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安办字〔2024〕4号
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鄂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鄂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
鄂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全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鄂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全力践行“先行区、当示范”的目标要求,以实施“两个目标、十大行动”为抓手,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守牢“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红线,聚焦“火、爆、塌、撞、淹、挤”等重要事故致灾因素,下大力气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紧盯“乱、缺、慢、弱、虚”等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加强制度建设、安全投入、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和责任落实。既要看到容易发现的问题,也要有效地找出不容易发现的问题,更要想到意想不到的事情,立足实际抓住工作重点,推进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和全员岗位责任落实落地。
3.坚持标本兼治、长效常治。通过分析规律特点,聚焦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者履职,突出加强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城镇燃气、机场保障等重点领域风险识别和管控,把安全责任措施压紧压实到每个社会单元和企业一线,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全面督导检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进一步推动各方责任落实,切实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地方党委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减少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大提升,隐患整治大提效,监管服务大提能,城市本质安全大提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阶段性目标。(1)到2024年底,通过一年攻坚整治,治本攻坚行动涉及的十大行动、27项任务、111项具体工作的行业领域企业覆盖率达到100%,各行业领域监督检查率达到100%,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整改率达到100%,重大风险建档率、标识率、管控责任及措施到位率达到100%,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企业员工应知应会知识抽查知晓率达到80%以上。(2)到2025年底,通过一年夯基固本,全市基层监管人员对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清单掌握率达到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责任追究到位率达到100%;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常态机制有效建立,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企业员工应知应会知识抽查知晓率达到100%。(3)到2026年底,通过一年巩固提升,各级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部门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安全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安全治理机制有效运行,企业全过程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纠机制基本建立,做到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隐患自查自纠覆盖率、隐患建档率和按时整治到位率达到100%,逐步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群防群治格局初步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深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行动。
1、全面开展深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行动。强力实施“12345”行动计划,全方位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①“1”即围绕企业法定职责一条主线,按照《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清单指引》和《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专委会)。②“2”即突出两个重点工作,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专委会)。③“3”即夯实三类人员全员岗位责任,指导各类企业建立“场景化、全过程、全工艺、全链条”岗位责任制,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分管负责人、安全员、车间主任、班组长)和全体职工严格落实全员岗位职责(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专委会)。④“4”即完善四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管理体系、保障体系、应急体系“四个体系”建设,全方位打牢企业基层基础;“5”即实现五个提升,通过三年的提升行动,实现企业全员安全素质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提升。2024年,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落实“12345”要求覆盖率100%,推广一批示范企业。2025年,规上企业落实“12345”要求覆盖率100%,发展一批标杆企业。2026年,全市其他行业企业落实“12345”要求覆盖率100%,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专委会)。
2.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①推动所有行业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技术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专委会)。②2024年,在所有行业所有企业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清单“明白卡”,推动岗位标准化作业,规范员工安全操作行为和现场实际操作能力。(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专委会)。③2025年,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推广实行“以师带徒”制度,新招员工日常安全教育普及率达100%,企业“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基本建立。(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各专委会)。④2026年,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渗透到一线班组和作业现场,强化一线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选树一批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专委会)。
3.全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①全面建立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②2024年,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全部按照条件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③2025年,全面推行信用修复制度,对轻微违法并及时纠正、及时整改的,不列入失信主体名单;对屡教不改、罚而不改的,实施联合惩戒管理。(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④2026年,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在项目建设、银行信贷、融资、用地、税收保险、减少检查频次等方面给予鼓励和政策优惠。(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点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4.集中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①组织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按照“中央党校主课堂+省、市、县(区、市)分课堂”同步的模式,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推动落实“关键少数”的第一责任。(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各专委会)。②2024年,重点开展矿山、危化、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健委等,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③2025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博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经信局、市文旅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④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教育、卫健、民政、残联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条线组织对辖区学校、医院、养老服务、儿童保护、残疾人服务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开展集中培训,三年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等,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⑤各地及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市安全生产各专委会也要结合实际,推动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专委会,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5.加强重点人员专项教育培训。①2024年,推动加强高危行业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持证上岗率100%。(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对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一轮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集中培训。(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②2025年,完成“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培训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③2026年,组织对全市重点企业安全部长开展一次全覆盖的专题培训。(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开展一次对危化品重点企业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全覆盖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核。(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④开展矿山“五职”矿长(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技术矿长、机电矿长)专题培训,实现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全覆盖,实施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专项培训,加强实操培训。(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
6.完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检查事项清单。①根据国家修订、新颁布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在全行业领域推广实施。(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专委会)。②对国家没有制定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没有覆盖到的行业领域,要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对本行业领域的重点检查事项进行梳理,到2024年,形成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检查事项清单全覆盖。(责任单位:各专委会)。③2025年,完成工贸、机械、建材、轻工等领域重点检查事项清单,实现“一张清单检查、一个标准排查、一套流程整改”。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国家层面的标准出台情况,健全完善本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各专委会)。④2026年,覆盖全行业领域的重点检查事项或检查指引指南基本完成。针对性制定解读文件、制作隐患示例小视频,加大培训宣讲力度,提升各级监管人员、企业主体和重点人员的隐患辨识能力,规范事故隐患排查流程。(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各专委会)。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7.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源头管控。①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结合我市实际,2024年,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②制定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实施差别化政策,严格产业准入。(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等)。③严把项目审批红线,2025年,建立高危项目源头立项决策机制,严禁被淘汰的落后不安全产能落户,对有重大安全风险的实行“一票否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④2026年,组织对高危项目开展起底式联合督查,对违规审批、强行上马造成事故的开展专项整治,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等)。
8.持续推进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改。①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开展1次检查并组织专题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专委会)。②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督办制度和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专委会)。③常态化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督导企业建立一套完整的自查自纠制度,明确自查自纠的内容、方式、周期,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建立自查自纠档案,记录自查自纠的过程和结果,确保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和推进。(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专委会)。④参与试点推进风险分层分级闭环管控机制,2024年,在10人以上企业试点开展风险自评,推动建立隐患排查标准化流程、管控举措,并落实管控责任。2025年,逐步在全市重点企业推广。2026年,在全市所有行业企业全面推广。(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专委会)。
9.建立各区安全风险图谱。①建立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各专委会)。②2024年,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开展一次风险评估和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专委会)。③2025年,以各区为单位制定安全风险图谱,实行“红橙黄蓝”四色管理,按照市、县、乡镇落实管控、应急措施。(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④2026年,全市重大安全风险有效管控体系框架基本形成。(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专委会)。
10.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①建立完善市区两级隐患管控中心和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和整改督办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②持续推动市、区安委会交叉督查、飞行检查、专项督导等工作机制,健全政府督查、部门抽查、社区(街道)排查、第三方协查、企业自查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重点督办、定期跟踪、执法处罚等方式,督促落实隐患整改销号,有效降低事故风险。(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各专委会)。③对于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实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倒查追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一案双查”,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各专委会)。④2024年,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红色、橙色地区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⑤2025年,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各专委会)。⑥2026年,结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市安委会组织开展一次专项巡查。(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⑦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市、区两级安委会及各专委会每年挂牌整改一批重大隐患。(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安委会办公室,各专委会)。
11.建设全市重大事故风险隐患管控平台。①按照有关要求,建设全市统一的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平台。(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②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各专委会)。③2024年,建立全市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运行管理规则,统一表单格式、统一数据标准。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各专委会)。④2025年,形成覆盖全市各个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运行管控平台,风险隐患管理科学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各专委会)。
(五)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2.提升监测预警能力。①积极运用全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试点成果,建设全市统一的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平台,逐步形成较为完备的重大风险隐患监测、预警、防范应对运行管理体系,以数字化手段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质效。(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②加大危化品(危险货物)、矿山、尾矿库、建设施工、交通运输、水利、消防、钢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推动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湖泊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经信局等)。③2024年,实现地下矿山、高陡边坡露天矿山和尾矿库监测监控系统联网。(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④2025年,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非煤矿山、钢铁、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逐步推广到其它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利用全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成果,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带动提升其他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经信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3.加大工艺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力度。①对照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和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矿山、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工艺设备淘汰更新力度。(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②2024年,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尾矿库闭库销号、老旧渔船更新改造、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行为治理。(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交管局等)。③2025年,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④2026年,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爆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等)。⑤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建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⑥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交管局)。
14.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生命保障工程。①深入开展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创建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等)。②2024年,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治理行动,发动“九小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等场所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障碍物基本清除,“起底式”开展大、中小学学生宿舍消防安全集中治理,提升校园安全管理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③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建局)。④2026年,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明显改善,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情况明显改善,老旧场所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安装比例显著提升。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查处一批工程建设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实施燃气管网老化更新改造,持续推动燃气用户加装燃气安全三件套。持续推动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通道打通、铁路平交道口改造等工程治理行动。(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建局,市水利湖泊局,市发改委等)。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5.深化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①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推动危化品、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②全面采用国家统一培训大纲、教材与考试题库,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利用“逢查必考”“逢培必考”等方式抽查抽考培训考核成效,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抽考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专委会)。③推动《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在我市贯彻落实,严格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2024 年,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清退一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等)。④采取数据共享、智能核查等方式,优化特种作业考试和许可管理。加强电子证照和持证上岗管理。加快电气焊作业培训及用工改革试点,在重点行业领域电焊设备试点推行“加芯赋码”“证书匹配”“扫码应用”。2025年,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范围和特种作业工种范围。2026年,建成覆盖全市的“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面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全周期数字化管理。(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等)
16.强化教育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效。①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②2025年,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③2026年,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17.强化一线从业人员教育培训。①加大“三项岗位人员”大数据运用,打通安全生产考试和执法检查数据交互,2024年,建立“三项岗位人员”职业全生命周期监管电子档案,加强从业人员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②2025年,持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执法,采取“逢查必考”的方式,提升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③2026年,根据“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取证反馈情况、12345投诉和信访举报情况,参加全省培训机构动态积分、排名,整体提升培训服务质量和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18.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①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加强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编和预案演练工作的检查指导,推动企业建立员工岗位应急“关、避、喊、报、助”五步法,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②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建设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9.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①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加强标准化建设工作,全市企业安全管控水平明显提高。(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② 2024年,探索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各专委会)。③探索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助力标准化建设试点,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鼓励保险机构依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服务,倡导保险机构根据企业的标准化评定等级,来确定安责险保险费率,力争在2024年底前,将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作为主流保险机构安责险费率规章的必备条款。(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④对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相关要求,推动规上企业逐步达标,指导规下企业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大力选树各行业标杆企业,2025年,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⑤2026年,全市各行业领域推广实行标准化管理企业覆盖率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八)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和执法能力提升行动。
20.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①综合统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推广应急消防基层力量一体化。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②按照省委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强市、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基层执法能力。2024年,按照《全省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意见》,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指导区、乡完善本级队伍装备配备。(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③2025年,按照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制定专业队伍训练大纲,规范队伍日常训练和管理,开展系列化大演练、大培训、大比武,切实提高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
21.强化基层安全监管能力。①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制定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培训计划,开展分级分类培训。三年内,结合中央党校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对全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跟班集中培训。(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②2024年,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委等)。③积极推广研究式、情景模拟、对策研讨、拓展训练、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教学方法,加大案例教学比重,用身边的违法违规执法案例,提升监管执法人员现场执法专业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等)。④2025 年,组织开展第二轮“三千帮扶”行动,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等)。⑤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⑥2026年,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覆盖率到100%。(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等)。
22.全面推进规范严格精准高效执法。①推动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因地制宜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②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互联网+执法”等方式,实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检查模式。(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③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安全监管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联合惩戒等手段,定期通报一批行刑衔接、“一案双罚”、“约谈+处罚”等案例,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④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⑤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自由裁量基准,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工作不力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参与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⑥2025年底,持续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广运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远程+现场”执法。(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⑦2026年底,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国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及全省统一的处罚裁量基准。(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3.加大举报奖励力度。①完善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和举报人保护措施,鼓励企业员工和广大群众及时发现、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及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构筑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人民防线。(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②提高奖励标准,广泛宣传有奖举报政策,在规模以上企业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在重点企业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内部举报相关制度,采取“员工报、企业查、区级核、市级奖”工作模式和“一案双奖”机制。(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③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列支,做到“应奖尽奖”、足额发放。(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
(九)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4.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①全面推进“案例教育法”,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持续开展安全宣传“敲门行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2024年,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五进”样板。(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2025年,每季度制作安全生产警示片,在市安委会全体会议或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播放。(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③2026年,推动在市区电视等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典型事故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警示教育。(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④因地制宜加快建设一批公益性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和安全体验场馆。(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5.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和警示教育。①坚持“监管服务同发力,执法普法两手抓”,聚焦重点领域、紧抓关键少数,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和警示教育,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守法经营。(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成员单位)。②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精准问需于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③2024年,结合近年来省内外的重特大事故在市直部门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④2025年,结合近年来省内外的重点领域的重特大事故在全市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2026年,结合近年来省内外的重特大事故、省内较大事故在重点区域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6.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①强化与教育、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部门互动,分类开展安全应知应会培训、竞赛、宣传、演练。(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②积极参加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建设一批安全技术与管理成效显著的“零死亡”平安工程。深化“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平安景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示范创建工作;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学会)自律作用,推动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争优创先活动。(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十)开展新兴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7.进一步完善落实新兴行业领域监管职责。①根据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中发现的监管盲区,对不断出现的新行业、新业态、新经济模式进行一次全面摸底,2024年,初步形成全省覆盖全面的新兴行业领域清单。(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②2025年,由市安委会牵头,按照“三管三必须”“管合法必须管非法”“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投资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宁可跨前一步形成交叉、绝不后退一步出现空档”原则,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形成责任清单,解决一批监管盲区问题。(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③2026年底,按照牵头部门负总责原则,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加强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儿童游乐设施、非A级景区、农家乐(民宿)、网红景点、医养结合机构、网约房、长租公寓、新型储能电站、顺风车、高空建筑外墙作业、电动自行车、新能源船舶、水上摩托艇等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主要领导为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成立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由市委常委、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秘书长和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各三年行动牵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鄂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办公室”(简称“攻坚办”),攻坚办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攻坚办”具体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推动本地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工作。
(二)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地、各部门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2.办公室职责:承担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具体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要求,提出需要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问题和相关建议;协调解决三年行动中的具体问题;定期调度、及时通报各地、各牵头单位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约谈等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1.联络员制度。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安委会办公室,以及各三年行动牵头单位要明确专门机构,并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交流相关信息。市安委会办公室每月调度一次联络员工作。
2.工作通报制度。每月5日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各市直牵头部门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上月工作推进情况。市安委会办公室每季度通报工作进度。
3.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传达上级重要精神,总结前段整治情况,研究下步工作措施。每半年召开一次推进会,集中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4.约谈督办制度。市安委会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约谈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三年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一律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
5.巡查考核制度。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重要内容,每年督查一次;纳入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实施“一票否决”。
(四)实施方式
1.市安委会统筹抓落实。在市政府领导下,市安委会统筹做好全市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实施,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分别制定细化本部门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市安委办牵头、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要求,建立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工作打折扣、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
2.各地、各专委会抓落地。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地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各专委会第一主任(分管市领导)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三年行动方案和重点工作,带头深入一线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调研,推动各阶段工作落实。对于涉及多部门职责的重点行业领域,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一件事”全链条的原则,由有关成员单位分别牵头制定方案。党中央、国务院、省安委会已部署开展的安全整治行动,按照原有安排继续推进。
3.企业自主管理抓落细。中央及省属、市属企业要认真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查自改活动,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针对三年行动时间跨度长、涉及行业领域广、工作标准要求高的实际,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集中骨干力量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专项行动,把全部工作落实到党政部门、监管部门和每个企业、每个车间、每个班组、每个员工,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
(二)加强要素投入。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加大支持力度,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主动协调发改、财政等部门,依法依规利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推动将安全生产作为项目安排、资金投入等方面重点领域予以倾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
(三)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定期调度、督查评估和考核机制,按省年度量化、细化的工作目标,及时调度通报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将行动计划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内容,推动纳入市区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参与三年行动,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社会格局。
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请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并将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工作情况和阶段性工作进展及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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