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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应急管理局 日期:2018-05-22

鄂州安办字2018〕22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吴都行”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街办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中央、省驻市企事业单位

现将《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鄂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        

 

                                                                  

 鄂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5月21印发  

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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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省安委办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安办〔2018〕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为我市安全生产“一无一降”目标的实现,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航空大都市贡献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2月。

三、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1、组织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省安委会办公室于6月1日以视频会方式举办湖北省2018年“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我市按要求组织各区(开发区)、街、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安监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全省的启动仪式。

    落实单位:各区、开发区、街办安委会,市安办,市安监局

2、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内容,层层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二是各级各部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和中央、省驻市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要带头宣讲、带头发表署名文章和电视讲话,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集中讲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成“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宣讲团,分赴各区、开发区、街办,市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就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央、省、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内容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具体方案另行制定)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搞好协调配合。三是在重要场所,重点地段,重要区域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挂图和宣传画,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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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单位:各区、开发区、街办安委会,市安办、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中央、省驻市企事业单位

3、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咨询日主题活动。一是集中开展宣传教育主题咨询活动。6月15日,市安委办将组织三个街办、部分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在凤凰广场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期间,各区(开发区、街办)及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当地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演讲比赛、有奖竞猜和虚拟现实体验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二是开展安全文化下乡授赠仪式。采取编辑和购买相结合的方式,把安全文化产品送到基层相关单位、企业和乡村,丰富基层安全文化生活,增强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效果。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两个活动的相互融合,着力推动安全法律法规在生产安全、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和城市、农村、校园等行业领域宣传和普及。三是开动一切宣传机器进行广泛宣传。利用各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三微(微信、微博、微视频)一号(公众号)”、手机报等多种手段进行集中宣传,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并积极推广“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电话。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举办主题文艺晚会、网上直播宣传咨询日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规模效应。

落实单位:各区、开发区、街办安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市安监局宣教科

4、开展新闻宣传和专家宣讲活动。一是要层层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强决心、重大举措和显著成效,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的任务要求,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提振信心、凝心聚力,全力汇聚推进安全发展的强大力量。二是要讲好鄂州安全生产故事,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走进企业开展在线访谈,深入挖掘、宣传推广一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重特大事故、改革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强化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工作。三是要发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征集、编辑一批安全生产公益短信,委托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有关单位,利用短信平台,在6月份向全市手机用户定时发送公益短信。四是播报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广告。活动期间,通过鄂州广播电视台,在每天黄金时段播报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安全法律法规,传递安全常识,传播“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五是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摄制了《生命至上 科学救援》、《施精准之策 固预防之本——构建双重预防管控机制解读》、《生死之间》、《隐患直击》,以及《湖北省职业病防治公益短片》等一批公益广告和事故警示教育宣传片,公布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附件1),供各地区选用。

落实单位:各区、开发区、街办安委会,市安办、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市安监局宣教科

5、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结合自身风险特点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落实单位:各区、开发区、街办安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市安监局危化科、矿监科、安监科、职安科,中央、省驻市企事业单位

6、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一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易发生事故行业领域的预警预报信息;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答记者问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采取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片网络展播等方式开展网上警示教育活动。二是要加强安全文化公园、基地、场馆等安全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应急培训和体验式安全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三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围绕典型事故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摄制事故警示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文化产品,在学校、影院等公共场所播放,与主流媒体共同策划安全生产警示录等栏目,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国受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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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单位:各区、开发区、街办安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市安监局各科室,中央、省驻市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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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积极参与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全国“安全月”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2018年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和《省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要求,广泛动员辖区群众积极参与全国“安全月”活动组委办在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国家安监总局宣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开展的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等四个系列宣教活动。要依托专业骨干和鼓励社会力量参加创作,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加强舆论监督,扩大宣传声势,及时按要求报送活动材料,争取在全国得到推广,共享安全文化优秀成果。

落实单位:各区、开发区、街办安委会,市安办、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市安监局各科室,中央、省驻市企事业单位

8、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以深入宣传贯彻《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条文和中央及湖北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公共安全常识等为主要内容,依托省安监局门户网站,组织参加由省安监局组织开展的第八届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强化宣传教育效果。(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落实单位:各区、开发区、街办安委会,市安办、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中央、省驻市企事业单位

9、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市文体宣传部门要指导新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落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文体新广局、各新闻媒体单位、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二)全市“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主要内容

2018年“安全生产吴都行”从6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聚焦责任落实、科技强安、依法治安、打非治违等方面重点内容,开展宣传、采访、报道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

1、开展落实安全责任专题行。结合宣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地区集中报道各地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情况,深化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完善监管工作机制等改革创新举措,以及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等工作实施情况,采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

落实单位:各区、开发区、街办安委会,市安办,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市安监局各科室,各新闻媒体单位,中央、省驻市企事业单位

2、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宣传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智慧用电、“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实施情况;采访调研各地区、各企业特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指导推动各地区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基地、体验式应急培训和安全教育场馆建设,筑牢社会公众“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

落实单位:各区、开发区、街办安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新闻媒体单位,中央、省驻市企事业单位

3、开展依法治安专题行。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全国消防日等活动,对各地区、各单位落实《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采访,推动相关措施要求落到实处。

落实单位:各区、开发区、街办安委会,市安办,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市安监局各科室,各新闻媒体单位,中央、省驻市企事业单位

4、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围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积极成效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等内容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助力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进行。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发布信息、引导舆论、推进工作、震慑非法违法行为的作用,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的措施,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落实单位:各区、开发区、街办安委会,市安办,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市安监局各科室,各新闻媒体单位,中央、省驻市企事业单位

5、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亮剑”活动。重点围绕城市安全发展,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主要目标,从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选取2—3个重点地区,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媒体、专家三方共同参与,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亮剑”活动。检查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单位,强化警示教育,跟踪抓好整改,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向全社会释放强责任严执法重预防的强烈信号。同时,采访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法》、岗位风险辨识、岗位操作规程等知识和技能,推动企业进一步搞好安全教育培训,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提高安全素质和技能,提升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落实单位:窗体顶端

落实单位:各区、开发区、街办安委会,市安办,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市安监局执法支队、各科室,各新闻媒体单位,中央、省驻市企事业单位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各区、开发区、街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建立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活动中要做到“五有”,即要有工作专班、有工作方案、有工作措施、有专人负责、有检查督查,细化责任,落实经费,务求实效。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围绕活动主题,积极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发挥新媒体优势,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闻报道,推动形成一个选题多形态制作、多形式展现、多媒体传播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注重调度协调,提升工作实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活动期间,请于每周四前将本地区、本行业和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市安监局宣传教育科,遇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

请各区、开发区、街办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中央、省驻市企事业单位于5月底前报送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方案,6月底前报送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及活动期间的视频资料。

人:主艳萍  陈梦馨     

联系电话:3205309

电子信箱:179068843@qq.com 798375435@qq.com 

 

附件:1.2018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2.鄂州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方案 

3.2018年“安全生产月吴都行”活动方案

4.鄂州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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