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河南安阳火灾事故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河南安阳11.21、乌鲁木齐11.24火灾事故教训,防范做好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局关于开展年终岁尾安全防范督导检查工作通知要求,11月25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余剑带领第三督查检查组深入梁子湖区相关企业、乡村及森林防火卡口一线开展督导检查。
督查检查组分别到梁子湖区苏星制衣有限公司、兄弟服装厂和太和镇陈太村、新屋村森林防火卡口等现场进行了检查。对制衣公司、服装厂和村组森林防灭火工作好的做法予以肯定,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通道、消防喷淋系统自动化、消防泵房和防灭火器材配备、使用等情况,结合自己从事消防工作经验的角度,与企业、村组现场负责人交换了意见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要求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督办整改,确保隐患整改不存死角,不留后患。
余剑副局长还就梁子湖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事故调查处理和年终岁尾安全稳定等方面工作,分别与梁子湖区委蔡和林书记,秦伟强副区长进行了当面协调沟通,得到了区委、区政府领导的肯定与支持,为进一步推动梁子湖区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落实落地起到了积极作用。
局政策法规科、执法支队和梁子湖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督查检查相关工作。
(供稿人:刘智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