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鄂州市应急管理局坚持高标准推进执法改革,靶向施策、多点发力,强化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体系,助推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筑牢经济社会发展安全屏障。
思想重视、高位推进。市应急管理局始终秉承“加快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理念,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部署、高效率落实执法改革工作,做到机构高配、班子配强、队伍配足,展现新时代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新气象。将市执法支队升格为副县级、区执法大队升格为副科级,市区执法队伍主要负责人兼任同级局党委委员。坚持文武兼备、内外兼顾,选优配强支队班子成员,班子的功能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坚持执法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将支队执法力量增加到7人,优化执法人员配置,壮大执法队伍力量,不断激发执法队伍管理活力。加强执法场所规范化建设,新建约18平米的调查询问室,鲜活有力的“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体现了职责使命,庄严的执法徽章配上“鄂州应急”腰线,彰显了执法权威,实现24小时全程监控记录询问过程。投入30余万元,配备执法车辆、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便携式电脑、打印机等执法装备,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执法高效。为执法人员统一配发制式服装、标志,开展着装仪式和文明规范执法培训活动,促进队伍规范化建设,全面展示和树立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崭新的精神风貌。
健全机制、规范运行。坚持外塑形象、内强素质,实行周例会、月通报、常督办、年评查等工作机制,不断规范执法行为,高效推进全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每周五梳理工作完成情况,每周一召开工作例会,通过每周一“晾晒”,督促每名执法人员有责有为。每月通报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将各区(开发区)应急部门和市局业务科室及执法支队开展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事故查处、典型案例报送和系统运用等方面情况进行排名,并抄送给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良好局面。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确保过罚相当、宽严相济。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案件集体审议制,支队办理所有案件需经内部人员集体讨论,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执法程序规范、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确凿、法律依据准确。每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自查自纠、交叉评查、集中通报、对标整改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日常执法及案卷整理过程中的问题与不足,督促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跑步前进、成效明显。立足执法改革新起点,聚焦“业务专、执法严、作风硬”目标,牢固树立“工作往前赶”的责任意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做到“纪律严明、执法严格、勤学善思,团结务实”,努力构建权责清晰、队伍精干、高效协同、监督有效的执法新格局。高效完成事故处罚工作,根据市政府批复,对“12·18”较大事故涉及责任单位、人员依法进行立案处罚230余万,所有责任事故行政处罚全部办理完结,罚款均按时足额缴至罚没账户。对“5·18”事故进行调查,对有关区、开发区5起事故进行了挂牌督办。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截至10月底,市局办理案件20起,处罚金额280余万元,办理过程执法案件17起,处罚金额49万元(执法支队承办实施行政处罚12次、处罚金额33.9万元),同比分别上升240%、250%。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精准执法阶段,及时制定精准执法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培训会、推进会,有效整合全市监管执法力量,通过上下联动、内部联动、行业联动,提前一个月完成精准执法全市交叉执法、市级专项执法抽查“规定动作”,为做好精准执法“后半篇”文章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全市应急系统参与精准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开展执法检查210余次,下达执法文书400余份,检查企业100余家,发现问题隐患350余条,立案16起(“一案双罚”5起),结案11起,处罚15.5万元,约谈企业4家,申报优秀执法案例2例,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明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实现“一无两降”(无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同比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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